殿前赉奏
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增设之朝上职官。天历庚申十年(1860),幼主特诏新置,分左、右,专理朝臣进奏事务,职同天将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增设之朝上职官。天历庚申十年(1860),幼主特诏新置,分左、右,专理朝臣进奏事务,职同天将。
海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其军阶为少校,掌理海军造械事务。
官名。管理佛教事务之僧官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设于各县僧会司,县各一人,为僧会司长官。品秩未入流,设官不给禄,颁发度牒。掌领一县之僧人。清沿明制,例由礼部拣选通晓经义之僧人充补,移咨吏部注册。清朝
官署名。西夏建国初期设置。掌和市贸易事务。
清朝直隶州知州之别称。以知州别称刺史,故名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左武伯司长官,省称为“左武伯”,员一人,与右武伯中大夫共掌皇宫内外宿卫禁令,兼统虎贲、旅贲、射声、骁骑、羽林、游击等六率禁卫军士。皇帝临轩,则备三仗于庭
官名,也称巡长,为警察(巡长)之长官,掌管治安。民国时有此官。警官名。国民党政府改清末至北洋政府时期的巡长为警长。警长可以充任派出所的主任或佐任,率领警士执行各种勤务。与巡官、警士合称“巡官、长、警”
(1)北洋政府时期总统府秘书厅的长官,掌秘书事务。(2)国民党政府时期总统府置,为总统的幕僚长,综理府内事务,监督总统府所属职员。
参见“皇史宬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藉田及供野味。《周礼·天官》:“甸师,下士二人,府一人,史二人,胥三十人,徒三百人”,“掌帅其属而耕耨王藉,以时入之。以共粢盛。祭祀,共萧茅,共野果蓏之荐。丧事
官名。十六国前秦置。《晋书·苻坚载记》:“大鸿胪韩胤领护赤沙中郎将,移鸟丸府于代郡之平城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