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政部参议
官名。清末民政部之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 改巡警部参议设。正四品,左、右各一人。掌参议厅,任一部谋议之事。
官名。清末民政部之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 改巡警部参议设。正四品,左、右各一人。掌参议厅,任一部谋议之事。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陆军军官之班秩、阶品、封赠、袭荫,以及官佐之任职,凡军官、官佐并领其籍。辖任官、赏赉、考绩、旗务四科。置司长一人掌司事,下设科长四人,科员四十
爵名。北齐置。详见“开国男”。爵位名。北齐置,与散县男同为从五品。
官名。晋始置,掌护卫之事。南朝宋齐梁陈及北魏、北齐沿置。
官名。元朝置。迷儿军万户府长官之一。参见“迷儿军万户府”。
殷朝诸长官合称。《甲骨文合集》第三二九八○片: “甲午贞,其令多尹作王寝。”参见“族尹”。一般政务官的合称。商代设置,西周金文称之为“诸尹”或“殷正百辟”,《尚书·盘庚》称之为“百执事”,《酒诰》称之
参见“荫监”。
即“和硕额驸”。
禁军官名。后周置,《五代会要·京城诸军》记后周广顺二年(公元952年)十二月改东西小校为东西班承旨,以分绕东西两班直。
参见“太子骑官备身五职”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,掌军需事务。宣宗贞祐二年(1214)置。设使、副使领库事,秩从八品、从九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