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库道
官名。清朝道员之一。江苏省设一人,驻清江浦,掌理收放治河银两之事。咸丰三年(1853)裁撤,河款分别归淮扬、淮海、淮徐各道兼管,后归并淮扬海道及徐州二道兼管。
官名。清朝设此官,属道总督,掌管河工款项出纳。见《历代职官表·历代职官简释》、《历代职官表·河道各官》。
官名。清朝道员之一。江苏省设一人,驻清江浦,掌理收放治河银两之事。咸丰三年(1853)裁撤,河款分别归淮扬、淮海、淮徐各道兼管,后归并淮扬海道及徐州二道兼管。
官名。清朝设此官,属道总督,掌管河工款项出纳。见《历代职官表·历代职官简释》、《历代职官表·河道各官》。
官名。北魏宣武帝征蜀时置,权任甚重。《魏书·世宗纪》: “诏司徒高肇为大将军、平蜀大都督,步骑十万西伐。”
官名。辽朝南面官。南枢密院官员。南枢密院初兼尚书省,以兵房承旨主兵部事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八班,拟武臣将军等号,大通三年(529) 定制后仍拟武臣将军等号。
即“骑兵郎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田正下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庶蠹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署名。清朝宗人府所属机构。专门关押、圈禁有罪宗室。设司官二人、笔帖式四人,由府堂官派充。特殊监狱名。清代为优待宗室犯罪者而设,俗称高墙。清代宗室犯罪,轻则折罚,徒罪以上则责惩而加圈禁,监禁在宗人府下
官名。简称“假相”。战国赵置。代理相国。《史记·廉颇蔺相如列传》:“赵以尉文封廉颇为信平君,为假相国。”代理相国,行施相国之职权。《史记·廉颇蔺相如列传》:“赵以尉文封廉颇为信平君,为假相国。”
县分职诸曹之一。汉置,《隶释》一六《中部碑》前列门下诸吏有门下贼曹,后列分职诸吏有右贼曹掾、右贼曹史。《两汉金石记》卷一一《郃阳令曹全碑阴》前有门下贼曹与主簿同列,后又有贼曹史与金、集、法曹史
官名。南宋置,为枢密院承旨司属官。孝宗初年,以尚书左右司郎官兼领其事。
官名。隋朝同州总监属官,置二员,视正八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