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标副将
官名。清代河道总督所辖绿营兵称河标,其统率之将官为河标副将。见《历代职官表·河道各官》,参看“河道总督”条。
官名。清代河道总督所辖绿营兵称河标,其统率之将官为河标副将。见《历代职官表·河道各官》,参看“河道总督”条。
官名。明初户部所属北平清吏司及刑部所属北平清吏司均置,各一人,正五品,掌本司之事。参见“北平清吏司”。
战国赵左师尊称,见《史记·赵世家》 参见“左师”。官名,即左师,“公”是对其尊称。战国时赵国有左师触龙(有的本作触詟),为执政大臣。《史记·赵世家》:“左师触龙言愿见太后,太后盛气而胥之……左师公曰: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太常寺置,掌讨论大庆典礼、袭封定谥,检举忌辰,以及神祠道释等事。
见“馆伴使”。官名。见“馆伴使”。
选举制度。明朝科举制度,凡儒士可不经府、州、县学,直接参加乡试。
清代保荐官员的一种方式。京外大臣推荐有才能的人,或叙录有功劳的官员,请求以某项官职任用或加以某项荣典,奏报以后,交吏部审议,称为“明保”。如有特殊才能,请破格录用的,称为“密保”,一般交军机处存记,于
对帝王的尊称。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:“秦圣临国,始定刑名,显陈旧章。”
掌武器之官。商代军职有“服”,甲骨文中作“箙”,西周则称司箙,西周铭文中有周王命令某某“司六师箙”的记载。在《周礼·夏官》中,司弓矢为槀人与缮人之长;西周则司弓矢与司箙并置,两者应有所分工,可能司弓矢
爵名。清初九等世爵之第七等。乾隆元年 (1736) 定汉文名为“骑都尉”。为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五等封爵之下四级世职的第二级。分为二等,叙正四品。参见“骑都尉”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吏治类科目。开元二十三年(公元735年)诏举,刘璀等二人及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