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站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河道

河道

官名。亦称管河道。明清道员之一。明弘治(1488—1505)中河南设一人,以按察司副使充任。隆庆六年(1572)添设一员,专理黄河修筑堤岸之事。清顺治(1644—1661)初年于河道总督之下,置各分司管理河务,后渐裁分司,改归河道管理,掌理疏浚堤防之事。初带原品衔充任,乾隆十八年(1753)定为正四品。共设十一人,计直隶五人,山东、河南、江苏各二人。其中专任者,有直隶永定河道、山东运河道、江苏淮徐河道及淮扬河道四人,其余各道皆由地方巡道兼管。光绪(1875—1908)年间仅余永定河道为专任,其余各道皆为兼管。另有河库道掌理治河银两,品级与河道同。


官名。清朝设此官,掌管河道堤防疏浚等事;凡与河务有关的地方,都设河道。江南淮徐河道驻徐州,淮扬河道驻淮安,山东河道驻济宁,直隶永定河道驻固安。这些“河道”,都是专理河务的官员,故以此名官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三·河道总督》、《历代职官表·历代职官简释·河道》、《历代职官表·河道各官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辟公

    春秋战国时期公卿大夫别称。《论语·八佾》:“相维辟公,天子穆穆。”《荀子·王制》: “论礼乐,正身行,广教化,美风俗,兼覆而调一之,辟公之事也。”

  • 通议郎

    官名。隋文帝开皇六年(586)吏部别置散官八郎之一,从六品上;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罢。唐高祖武德七年(624)置为文散官,从六品上,太宗贞观元年(627)改为奉议郎。文散官名。隋开皇中置,秩从六品上

  • 太史院判官

    官名。元置,属太史院,秩正五品,员额二人。掌理太史院内部事务。

  • 翊卫郎

    官名。宋徽宗政和六年(1116)置,为武臣阶官,从七品。(1)武职侍从官名。宋置,见“三卫官”。(2)武阶官名。宋政和六年(公元1116年)增置,秩从七品。

  • 小布宪上士

    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布宪中大夫属官,佐布宪中大夫、布宪下大夫掌本司事务。北周武帝建德二年 (573),省六府诸司中大夫,以下大夫为长官,遂为布宪司次官。宣帝即位,复置六府

  • 兵马大元帅

    官名。北宋太祖建隆元年 (960)置,以加封吴越国王钱俶。后不设。钦宗靖康元年(1126)复置,以赵构为之,置大元帅府,掌率天下兵马,许以便宜行事。赵构即皇帝位,遂省。建炎元年(1127),罢大元帅府

  • 军中典官

    太平天国军中给事官员之统称。攻克永安(今广西蒙山)前后设。前、后、左、右、中五方位军每军设三十五人,职同监军。名称以职守不同各异。如负责文书者,有“宣诏书”,主全军册籍; “疏附”,主递文书。负责后勤

  • 司勋郎

    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司勋侍郎置,唐高祖武德三年(620)改名司勋郎中,为吏部司勋司长官。官名。隋文帝置司勋侍郎,隋炀帝改为司勋郎;掌官吏勋级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五·吏部尚书》。

  • 呼召

    官场用语。宋朝官员或士人欲见宰相、执政,须将本人名刺、门状递呈本府书司值省官,称为下呼召。候呼召时,即随其引导参见。

  • 两江甲

    清朝兵部职方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