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站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浙江军政府

浙江军政府

南京临时政府时期浙江省军政机关。依照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元月制定的《中华民国浙江省约法》中规定,浙江军政府以都督及其任命的政务员、议会、法院三部分组成。依照元年制定的《浙江都督府官制》(七月修正)的规定,都督府设秘书长,掌理府内事务,都督召集各司长会议政务时,以秘书长为书记长,下设秘书员、译员、录事(掌缮写)、掾史(掌办会计、庶务);设军咨处辅佐都督筹画战守事务;设外交官掌办交涉;并附设法制局(修正后改为法制处)和印铸局(处),各局(处)设局(处)长和编纂员、录事、掾史等。依照《浙江省各司官制》的规定,分置民政、财政、教育、提法各司,各设司长一人,对都督负责。交通和实业,归民政司主管。司长之下设佥事、秘书、科长、课长、录事、掾史等。依照《浙江省都督府政务参议处章程》的规定,都督府内置政务参议处,由都督、各司司长和政务参议员等组成,以都督为议长。依照民国元年一月制订的关于省临时议会的《议会法》(七月修正)规定,临时议会由各府选出的议员组成,每府选出四人,共四十四人。议长、副议长由议员互选。《中华民国浙江省约法》第五章有关于法院的规定,法院设院长一人,为全省的司法长官。民国元年,各省都处在草创时期,有关各种地方法规,浙江省是制订得比较完备的,浙江军政府可以说是这一时期省军政府组织的一个类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司门

    ① 《周礼》官名。地官司徒之属,分掌都城各城门开闭,监督出入,查禁货贿,通报宾客来访。郑玄注: “司门,若今城门校尉,主王城十二门。”西魏、北周地官府仿《周礼》置,设中大夫,掌关门、城门、宫门启闭。②

  • 都客省

    官名。辽客省的长官,见“客省”。

  • 召试

    选举官员考试方式之一。宋朝文科进士出身已任官职而献文求试或被荐举,特旨召试,合格者授秘书省官。应试者先交纳家状、试卷稿纸; 试前一日,考官锁宿拟题;以学士院、舍人院或中书后省为考场;试诗、赋或策、论。

  • 上军司马

    官名。又称“舆司马”。春秋晋置。晋国军制,上、中、下三军皆设司马。上军司马隶属于上军尉,掌执军法及训练士卒车乘。《左传·定公十三年》: “上军司马籍秦围邯郸。”《成公十八年》: “锋遏寇为上军尉,籍偃

  • 左祗候郎君班详稳

    官名。辽朝置,为北面官。著帐郎君院官员。统领左祗候郎君班。任此职者,多为皇帝亲近之人。

  • 圆明园总管事务大臣

    官名。清康熙四十八年(公元1709年)在北京西直门外海淀建圆明园以赐雍亲王,雍亲王即位为雍正帝后,续有增修,包括圆明园、万春园与长春园,故又称圆明三园。主官为总管事务大臣,无固定员额。所属有郎中、主事

  • 团练安抚劝农使司

    官署名。元至元十八年九月始置,掌本行省所属各道军事和农事,以行省丞相、行台大夫领之。每道置使二人,同知、副使各二人,检督六人,经历、知事、照磨各一人。见《元史·百官八·团练安抚劝农使司》。

  • 郡纲纪

    汉魏晋三朝州、郡、校尉之属吏别驾、治中、功曹、主簿的泛称或其一官之别称。1、泛称。《后汉书·文苑列传下·张升》:“仕郡为纲纪,以能出守外黄令。”2、主簿的别称。《晋书·王豹传》:“百里奚秦楚之

  • 参游都守

    参将、游击、都司、守备的合称。

  • 丞簿

    官名合称,即丞和主簿。丞为副长官,为长官之佐,协助长官掌职事。主簿,掌文书簿籍及印鉴等。参看“丞”、“主簿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