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站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海军总司令部

海军总司令部

海军指挥机关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原隶军事委员会。民国二十七年 (公元1938年)行政院的海军部裁撤, 其经营事务归并海军总司令部。民国三十四年 (公元1945年) 海军总司令部曾一度缩编为海军处,改隶于军政部。次年国防部成立时又恢复海军总司令部的建制,为国防部所属四大军种司令部之一。管理海军各舰队、学校、工厂、港口司令部等。设总司令一人,为上将级,副总司令一人,为中将级; 参谋长一人, 为少将级; 下辖各室、署、处。总司令办公室掌理文书及事务性业务。设主任一人、为上校或中校级; 参谋、副官、秘书各二至三人,为少校以下军官或同等官。各署为一般性参谋业务机构:第一署掌理海军人事,凡培养、铨叙、任免、考核、奖惩等事项均属之;第二署掌理有关海军国内外情报的收集、研究、判断,兼掌战史业务;第三署,掌理海防计划及其实施,海军作战计划及其实施,舰队调遣运用等业务;第四署,掌理海军补给的筹划、实施以及军工生产等业务;第五署,掌理海军各机构编制和筹建,训练计划的拟定以及对海军学校的督导等业务;第六署,掌理海军有关科学技术方面的发展研究。各署设署长一人,为少将或上校级;副署长一人,为上校或中校级。署下各设二至四处,处长为海军中校,处下设科,科长为中校或少校,各科设参谋人数不等,为少校以下或同等官。各处为特别参谋和行政机构:新闻处,掌理海军机关、部队的一切政治工作,财务处,掌理海军经费的筹划、管理及颁发,兼掌预算业务;监察处,掌理所有海军部队的纪律、财务管理的监察业务;军法处,掌理海军机关、部队的军法事宜;军医处,掌理海军各卫生机构的筹建、管理,药物、器财的筹划、补充、保管等业务。副官处掌理本部人事、文电、收发、通信、档案等业务;总务处,掌理本部行政及事务性工作。各处设处长一人,为上校或中校级。处下设二至四科不等,各设科长一人,为中、少校或同等官;各科参谋、科员三至五人不等,为海军少校以下军官或同等官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王府工正、工副

    官名。明代王府长史司所属有工正所,置工正,秩正八品,掌缮造修葺宫邸、廨舍。其副职为工副,秩从八品,嘉靖四十四年(公元1616年)裁革。

  • 出官

    官制用语。宋朝守选人、荫补得官人及吏人等初次注授差遣,称出官。守选人、荫补得官人年满二十五(后改二十岁),经铨试或呈试合格,方许赴吏部注授差遣。如铨试不中,年满四十; 呈试不中,年满三十,亦许出官。在

  • 期门郎

    官名。西汉武帝建元三年(前138)初置,武帝以微行,选材力之士执兵送从,期之诸门,故名期门,位比郎,亦称期门郎。无员,多至千人。平帝元始元年(后1)更名虎贲郎。三国魏复置,属虎贲中郎将,七品 (一说三

  • 郡计

    官名。《晋书·羊琇传》记羊“琇少举郡计”。即郡上计吏。参见“上计吏”。

  • 州判

    官名。清朝地方各州之副职。无定员,从七品。与州同分掌督粮、捕盗、海防、水利诸事。例以鸿胪寺汉主簿、鸣赞、汉军九品笔帖式、按察司知事、府经历、县丞等升任。另恩拔副员就职者,可除授直隶州州判。官名。清代知

  • 尚书左司郎中

    官名。唐初置,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左承务郎,咸亨元年 (670) 复旧称。员一人,从五品,掌受付诸司之事,举正稽违。右司郎中缺,则兼行其职。北宋前期,用为文臣叙迁之阶,不领本职,为五品寄禄官。神宗

  • 详稳

    官称。汉语“将军”的转译。①辽太宗会同元年(938) 定制置为鹰坊、监、治等局长。②辽朝北面帐宫。皇族、国舅及遥辇) 诸帐,均设详稳司,掌军马之事。有详稳、都监、将军、小将军等官。皇族帐并设都详稳。③

  • 内城预审厅

    官署名。清光绪三十一年(公元1905年)九月巡警部成立后,改原内外城工巡局发审处为内外城预审厅,归部直辖。分别掌理京城内外城的诉讼事宜,相当于京城地方的初级司法机构。除一般违警罪可由分厅讯结外,其他民

  • 中秘书

    官署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李诉传》: “高宗即位,诉以旧恩亲宠,迁仪曹尚书,领中秘书。”其长官为中秘书监。一说即内秘书之异称。

  • 翰林医候

    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三年(1113)置,为从八品医官阶官。医官名,也是医官官阶名,宋设此医官,供内侍,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医官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