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商署令
官名,南朝梁置,为清商署主官,掌清商乐。见《通典·职官七·太常卿》。
官名,南朝梁置,为清商署主官,掌清商乐。见《通典·职官七·太常卿》。
官名。十六国后赵置。《晋书·苻洪载记》: “(石虎)以(苻)洪为龙骧将军、流人都督,处于枋头。”
官制术语。即官员本来所属的官署。《魏书·辛雄传》: “庄帝曰: ‘卿且还本司,朕当别有处分。’”
官职制度文书。又称“勋案”、“勋簿”。北魏时记载将士军功勋劳的文簿。由主将在每次战事结束后将部属的勋劳记于黄素之上,注明所立战功应授的阶数。勋书上原来只列姓名、阶级数,不记载所属单位,肃宗时因窃冒军功
汉朝关于选官的律令。其中规定,凡吏二千石以上任职满三年者,得任其同产(兄弟)若子一人为郎。任子一般为郎官或太子官属。哀帝时下诏废除,旋复。东汉因之,公卿、校尉、尚书均可任子弟为郎或舍人。桓、灵时,宦官
官名。清末新设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改组内阁,设会议政务处,置此职,以各部尚书充任。宣统三年(1911),改责任内阁,遂改设内阁总理大臣、协理大臣。
官名。北周置。《隋书·杨素传》:“其后(杨文思)累以战功,迁果毅右旅下大夫。”正四命。官名。果毅之名,见于左传,《左传·宣公二年传》:“君子曰:‘戎昭果毅’。杀敌为果,致果为毅。”北周置果毅右旅下大夫
吏员名。元至元十二年(公元1275年)置,属蒙古翰林院,专掌蒙古文书诏敕的抄写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廷尉主簿,省录众事。蜀吴无考。
官名。明代兵部设武库清吏司,置郎中一人,正五品,“掌戎器、符勘、尺籍、武学、薪隶之事。”其佐官有员外郎一人,从五品;主事一人,正六品。员外郎佐郎中掌本司事务,主事监督武学,考查学官等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一
官署名。① 明清户部诸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掌理所属省府州县地理、人物、图志、古今沿革、山川险易、土地肥瘠宽狭、户口物产多寡登耗之数。明洪武二十三年 (1390) 置。宣德十年 (1435) 隶户部十三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