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站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热河、察哈尔、绥远都统府

热河、察哈尔、绥远都统府
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在民国初年沿用清制,热河、察哈尔设都统,绥远设绥远城将军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七月六日公布《都统府官制》后,统一各设都统府。主官为都统,员额一人,由大总统简任,兼辖军民两政。除统辖军队外,热河都统辖热河道,察哈尔都统辖兴和道,绥远都统辖绥远道。都统之下设参谋长一人,参谋二人,副官二人,书记三人。府内设军务、总务两处,各设处长一人:军务处长由参谋长兼任,总务处长由书记官一人兼任。军务处一般设军务、军需、军法等课(察哈尔都统另设有军牧课),各课设课长一人,科员若干人。总务处实际上管理民政。民国十年(公元1921年)后改为政务厅,其组织与各省略同。热河与绥远两都统府兼理司法,又各置审判处,设处长一人,审判员二人及学习审判员、书记官等。都统府均设有政务会议,依照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六月二十一、日公布的《察哈尔政务会议章程》的规定,由都统兼任会长,会员包括书记官、总务处长、财政厅长、道尹、审判处长、垦务总局总办、蒙汉教育事务所所长、筹办实业所所长等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试衔

    官制用语。又称试秩。即试某阶官。宋朝初年,初授幕职官则试秘书省校书郎; 再任至两使推官,则试大理评事; 掌书记、支使、防御、团练判官则试大理司直、评事。亦有解褐即授试大理评事、校书郎、正字、寺监主簿、

  • 工正

    官名。相传少皞时即置,掌工匠营造。《左传》昭公十七年: “五雉为五工匠,称器用,正度量。”春秋鲁、宋、齐、楚等国均置。鲁、宋为司马属官,掌车服。齐、楚掌百工。明朝王府长史司下工匠所亦置,员一人,正八品

  • 备身郎将

    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左、右领左、右府为左、右备身府后置为长官,各一员,正四品,掌领亲信禁兵,侍卫皇帝左右。唐朝改名左右千牛府将军。

  • 庶务司

    官署名。清末外务部所属四司之一。光绪二十七年(1901)设。掌界务、防务、传教、游历保护、赏恤、禁令、词讼、巡警各事。置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。

  • 官告(诰)

    授官的文凭,即告身。《旧唐书·宪宗纪下》:“启初拜桂管,启吏赂吏部主者,私得官告以授启。”唐杜荀鹤《贺顾云侍御府主与子弟奏官》:“《孝经》始向堂前徹,官诰当从幕下迎。”

  • 大官署署令

    官名。明朝光禄寺大官署长官。洪武八年(1375)始置,一人,从六品,后改称署正。掌供祭品宫膳、节令筵席、蕃使宴犒之事。

  • 左清道卫

    官署名。即太子左清道率府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太子左虞候率府置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改左虞候率府,玄宗开元(713—741)初定置为左清道率府。

  • 内直局

    官署名。隋朝置,以监、副监各二人为正、副长官,下设监殿舍人四人。隶东宫门下坊。唐朝沿置,设监二人、副监二人。掌符玺、衣服、伞扇、几案、笔砚、垣墙等。高宗龙朔二年 (662),改监为内直郎、副监为丞。官

  • 别失八里等处行尚书省

    官署名。元太宗元年(1229),以牙老瓦赤掌撒麻耳干、不花刺、拔汗那、斡端、可失哈耳等城邑和农耕地区行政财赋,宪宗时定界东起畏兀儿地,西至阿母河,置行政长官。《元史》称为别失八里等处行尚书省。

  • 礼书

    宋朝礼部尚书简称。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六部书之一,前期为燕、豫二王府属官,员额各一人,衔前分别冠“燕第”、“豫第”二字,官阶为职同总制。后期为六爵属官,员额一人。参见“六部书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