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唐朝十六卫之左骁卫,高宗龙朔二年(662) 除府字。
①官署名。魏晋南北朝尚书省诸曹之一,设尚书为长官。掌军国财赋的收支会计及事役漕运物价屯田之政令。或说魏领度支、库部、仓部、金部诸郎曹,西晋增领运曹、起部。东晋省运曹,后又省起部。南朝领度支、金部、仓部
官署名。清末地方检察机构之一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始设于京师、奉天等地,宣统元年(1909)后各省渐设。每省省城一所,附于高审厅内,距省城较远的大商埠得设分厅。掌对同级审判厅案件的检察事项。置检察
城镇自治组织的执行机关。清末至北洋政府初期设置,其职权略同于“乡董”,参见该条。
官名。春秋时周王室设置。《国语·周语上》:“郁人荐鬯。”其职相当于《周礼·春官》之属的郁人,掌管祼器,凡祭祀,宾客行裸礼,把擣煮好的郁金渗和在鬯酒里,装在彝里陈设在行礼的地方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掌延庆宫契丹军民之政。置都部署、副部署、判官等职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教育部。依照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官制,其所掌为:一、师范学校;二、中学校;三、小学和蒙养院;四、普通实业学校;五、盲哑学校,其他残废等特种学校;六、和以上相等的各种学校;
阶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重定武臣官名,改西京作坊使,东、西染院使,礼宾使置,为正七品武阶官,属大使臣。清朝乾隆二十年(1755) 改昭勇将军而置,为武职中属绿营者正三品之封赠。三十二年
参见“典校”。官名,东汉末年曹操置,三国魏、吴皆置,掌监督刺探军政大臣,为帝王耳目,校曹,又名“校事”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陆顗传》:“夫校事,吏民之仇也。先帝末年,虽有吕壹、钱钦,寻皆诛夷。以谢百姓,今
即“举状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