牧师令
官名,即牧师苑令,详该条。
官名,即牧师苑令,详该条。
北洋政府市自治制中普通市市长的佐助人员。参见“市自治制”。
乡、镇公职人员。国民党政府设于乡、镇公所,掌理经济事项。下设干事。
官名。金代诸京留守司设此官,品位在留守下,为该司副贰长官,正四品,带同知本府尹,兼本路兵马都总管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·诸京留守司》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三旗包衣护军营掌治营务之副长官。康熙十六年(1677)设。时为长官。额定每旗五人,共十五人。从三品。雍正元年(1723)设包衣护军统领之后,为其副。
官名。十六国后凉置。吕光龙飞(396—398)中,赵策曾任之,统兵。参见“护军”。
官名,东汉中平元年置,掌领兵征伐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孙坚传》:“(朱)儁表请坚为佐军司马,乡里少年随在下邳者皆愿从。”
官名。即右藏令。
参见“皇史宬”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参见“暴室局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由宦者担任。《魏书·阉官传》:“(王质)幼下蚕室,颇解书学,为中曹吏、内典监,稍迁秘书中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