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牧监

①官署名。隋始置。有盐州牧监,隶陇右牧总监。唐朝沿置,又称监牧,隶太仆寺。分隋典牧署、牛羊署职能而设,依养马数目,以五千、三千、一千为率,分上、中、下三等。设监、副监以掌群牧孳课。明初亦置,又称群牧监,隶太仆寺。初设监令,正五品,监丞,正六品,镇抚,从六品。洪武十年(1377)改设监正一人,正九品,监副一人,从九品。二十三年定制,共置十四处: 滁阳、大兴、香泉、仪真、定远、天长、长淮、江都、句容、溧阳、江东、溧水、当涂、舒城、下辖九十七群,均随水草利便立官署,专司牧养。二十八年悉罢。②官名。隋朝置为盐州牧监长官,视从七品。唐朝分置于上、中、下牧监,各一人,自从五品下至从六品下。掌官牧马、牛、羊等事,以供国家之需。初隶太仆寺,后专设群牧使领之。


官名,西汉末年王莽置,俸六百石,职如汉刺史,掌刺犯法。《汉书·王莽传》:“二年正月,以州牧位三公,刺举怠懈,更置牧监副,秩元士,冠法冠,行事如汉刺史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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