狱官
泛指掌管监狱的官吏。《汉书·晁错传》:“奸邪之吏,乘其乱法,以成其威,狱官主断,生杀自恣。”
泛指掌管监狱的官吏。《汉书·晁错传》:“奸邪之吏,乘其乱法,以成其威,狱官主断,生杀自恣。”
州分职吏名。北齐置,见“金曹从事”。
爵名。同“大良造”。战国秦置。《战国策·东周策》: “石(右)行秦谓大梁造曰”。参见“大良造”。
官名。清朝奉天府之职官。光绪二年(1876),改理事通判设。一人,正五品。分理地方事宜,掌治旗民之交涉诉讼事。官名。清光绪二年(公元1876年)改奉天府理事同知为军粮同知,员额一人,掌管旗人与民人之间
官场用语。宋朝每年由近臣与判流内铨官于尚书省试各司吏人,出律题三道,成绩合格者须口诵所答内容,中者即补正名,理劳考。其自叙劳绩,官员为之陈请者,特免口诵,称为优试。几优试者,皆中选。宋代铨试方式之一。
官名。尚书省三公曹长官通称。三国魏始置,亦称郎中,资深者可转侍郎。秩四百石,六品。两晋南北朝沿置。晋六品。南朝属吏部尚书。宋六品;梁侍郎六班,郎中五班; 陈侍郎,郎中并秩六百石,四品。北魏属殿中尚书,
清代知县幕宾名。掌理出纳钱物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隶武备寺军器人匠提举司,秩从七品,掌制作盔甲。置院长或头目一员。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 (525) 置,定为武职三十四班的九班。
天子、诸侯、文官、武将的宿卫侍从官或得力属下的俗称。《汉书·酷吏传·王温舒》:“稍迁至广平都尉,择郡中豪敢往吏十余人为爪牙。”又《酷吏传·尹赏》:“令立功以自赎,尽力有效者,因亲用之为爪牙,追捕甚精,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司右中大夫属官,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有戎右中大夫二人。郑玄注:“此充戎路之右。田猎亦为之右焉。”北周因之置田右上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