试任。为汉朝官吏任用制度之一,一般以一年为期,称职者可实授其职。《汉书·朱云传》:“可使以六百石秩试守御史大夫,以尽其能。”官吏在未正式任命前,令其试任比其职位高的官职,看其是否胜任,称试守。《后汉书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汉译为“城守尉”。
官名。西汉置,属少府,为均官长副职。官名,汉置,为均官长之副,佐均官长输入干草或征收山陵税等。参看“均官”、“均官长”条。
官署名。明成祖永乐五年(1407)置,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,属涿鹿监。设圉长一人,从九品,下分各群,设群长,掌牧养马匹,以备军需。永乐十八年并入太仆寺。
官名。清末度支部军饷司主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管本司事务。
官署名。北魏置,属尚书省。管理南方州郡的考课、选举、辞讼以及巡察等事务。以南部尚书为长官,下设有南部大夫、南部长、南部令、南部郎、南部主书等属官,以及由内廷派驻的南部给事中、给事等,亦有以他职兼理曹事
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八安将军之一,只授予在京都任职的官员。武帝天监七年 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一班,为重号将军; 大通三年(529)改定官制后,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三十一班。陈沿置,拟三品,比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(525)刊正将军名号时置,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班。陈沿置,拟七品,比秩六百石。
官名。唐朝太常礼院置,一员,德宗贞元七年 (791) 停,九年复置,成为定制。
官名。北周置,掌辅翼太子。任左宫正者见《周书·宇文孝伯传》:“历司会中大夫、左右小宫伯、东宫左宫正。”任右宫正者见《周书·尉迟运传》:“建德元年(公元572年)……以运为右宫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