理藩院则例馆
清代专修理藩院则例的机构。属理藩院,不定期开设。《理藩院则例》编订于康熙时,乾隆时作过修订,但未专门设馆。嘉庆十六年(公元1811年)四月始置则例馆,设纂修官四人,校对官八人,翻译官、誉录官各十人,从理藩院司员、笔帖式中选派;供事二十人,由书吏、贴写书吏内选派。二十年(公元1815年)修订完成汉字本。此后,道光三年(公元1823年)、光绪十六年(公元1890年)均曾开馆修订过《理藩院则例》。光绪三十二年(公元1906年)理藩院改为部后,其则例亦改称《理藩部则例》。
清代专修理藩院则例的机构。属理藩院,不定期开设。《理藩院则例》编订于康熙时,乾隆时作过修订,但未专门设馆。嘉庆十六年(公元1811年)四月始置则例馆,设纂修官四人,校对官八人,翻译官、誉录官各十人,从理藩院司员、笔帖式中选派;供事二十人,由书吏、贴写书吏内选派。二十年(公元1815年)修订完成汉字本。此后,道光三年(公元1823年)、光绪十六年(公元1890年)均曾开馆修订过《理藩院则例》。光绪三十二年(公元1906年)理藩院改为部后,其则例亦改称《理藩部则例》。
宋朝尚书省左右司郎中、员外郎别称。
官名。西晋、北朝与右外兵郎互称,为尚书省右外兵曹长官。参见“右外兵郎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载师中大夫司封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署名。明朝各地分置,设大使、副使各一人,均未入流。掌检验茶、盐引。
即帝喾,见该条。
官署名。清末法部八司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法部及所属衙门司员的升降补调京察考核等事,并考验法官、书记、律师、法律毕业生各员事项。置郎中三人,员外郎、主事各四人。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法部。掌
官名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(978)置,分东、西二使,属西班诸司使。多不领本职。仅为武臣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定为同六品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改正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
官名。①北魏初期置。为内廷官,直宿禁中,隶属幢将,无员限,无具体职掌,在皇帝左右参预机密,经常奉使出巡州镇,考察地方官政绩。皇帝出征时随从左右,管理御用兵器。兼用文武,亦任用以医、卜等专门技能侍奉皇帝
州门下吏名。西汉司隶校尉的属吏有功曹书佐,佐助功曹从事主州选署及众事。三国蜀不置功曹从事,以功曹书佐为功曹的主管吏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李恢传》载:“先主领益州牧,以恢为功曹书佐。”魏无考。晋与南北朝及隋
官署名。见“民科”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