盐铁院
见“三部勾院”。
见“三部勾院”。
官署名。北周始置。西魏、北周春官府原设司乐,周武帝保定四年(564)改为乐部。掌演乐事,以乐部中大夫主其事。后代多废不置,其演乐事分属太常寺、太乐署等机构。清朝置,乃特设之机构。掌管大祭祀、大朝会的演
见 “碉门鱼通黎雅长河西宁远等处军民安抚使司”。
官名。唐置,五代因之。宋初属西班诸司使,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定为同七品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政制改从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官名,改武节郎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年间曹操置为属官,又分左、右,掌管司法事务。北齐诸州亦置。官名,东汉末年曹操置,分左右,掌司法。其后,北齐诸州也置。
官署名。隋始置,为户部四司之一。司的长官,隋初称为侍郎,以员外郎为佐官。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,唐沿置,以郎中、员外郎为正副主官。度支郎中一人,从五品上;员外郎一人,从六品上。《新唐书·百官志》记
官名。明置,掌书写敕诰等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三·中书科》,详“中书舍人”条。官名。明代始置,属内阁。员额二十人,掌书写诰敕、制诰、银册、铁卷等事。凡草请诸翰林,宝请诸内府,左卷及勘籍,归诸古今通集库。凡大
元大德十一年(公元1307年)置,隶徽政院。秩五品,掌户口房舍等事。设令、丞各二人。至治三年(公元1323年)罢。
即“博尔赤”。
爵名。初指公爵中开国置官食封者,后仅为爵位名。食邑为郡,故爵前常冠以所封郡名。晋朝始置,一品。南北朝沿置。南朝梁位视三公,班次之。陈为九等爵第二等,二品,秩视中二千石。北魏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(499)
官名。北宋哲宗元祐五年(1090)置,属秘书省,掌誊写校正黄本书以供收藏。绍圣元年(1094)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