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杂案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,尚书左选、尚书右选,吏部考功,户部右曹、金部、仓部,刑部都官,工部、秘书省、太常寺、大晟府、宗正寺、大理寺等部门,皆曾先后设置,主管有关杂务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,尚书左选、尚书右选,吏部考功,户部右曹、金部、仓部,刑部都官,工部、秘书省、太常寺、大晟府、宗正寺、大理寺等部门,皆曾先后设置,主管有关杂务。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掌捕鱼。《淮南子·时顺训》高诱注: “渔人,掌渔官。”
宫廷音乐承应机构。清置,属内务府掌仪司。掌奏乐事务。设副首领太监二人,太监八十人;辖有斛斗人一百人,从三旗佐领、管领下闲散人中挑选充任,以承应乐技。
春秋战国时入仕为官然未受正禄之士众食于公家。《仪礼·燕礼》: “士旅食于西门。”郑玄注:“旅,众也。士众食,谓未得正禄,所谓庶人在官者也。”
汉制,部刺史以六条察郡国二千石之官,岁终奏报朝廷。所察六条的内容,据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注引《汉官典职仪》为:“一条,强宗豪右,田宅逾制,以强凌弱,以众暴寡;二条,二千石不奉诏书, 遵承典制, 倍公
铨选制度。清朝吏部任用官员之方法。指列于月选班秩者,尽先授官之例。凡京察列于一等之官员,京官七分之一,笔帖式八分之一,皆得尽先授职。
官名。战国秦置。主管王室犬政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法律答问》:“可(何)谓‘宫狡士’、‘外狡士’? 皆主王犬者殹(也)。”
① 官署名。唐武则天圣历二年(699)置,多安置其嬖宠之人,并用才能文学之士,侍奉宴乐,长官为监,置一员,有丞、主簿等官,并置内供奉六员。次年改名天骐府,旋改奉宸府,长官为令,另置奉宸侍郎、奉宸内供奉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属参谋总长,掌管青年军复员士兵的管理、教育与分配事务。设局长一人,中将级;副局长一人,少将级。局内分设二处,处下设科。处长、副处长均为少将或上校级,科长为上校级。
指郡守、刺史和县令、县长、县丞、县尉。汉朝郡守的官俸为二千石,故俗称其为二千石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郡守,秦官,掌治其郡,秩二千石。”也指刺史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五·州郡》:“外十二州,每州刺史一人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地政署,办理地籍整理事务。以处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,分理处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