礼部司马
官名。麴氏高昌国礼部次官,协助礼部长史处理本部事务。如被派遣到诸城相监检校,则称“城令”。
官名。麴氏高昌国礼部次官,协助礼部长史处理本部事务。如被派遣到诸城相监检校,则称“城令”。
给事中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一五《官称别名》: “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”,“给事郎为夕郎、夕拜”。夕拜,又称夕郎,在汉朝为黄门侍郎和给事黄门侍郎的别称,南朝陈为给事黄门侍郎的别称,唐朝为黄门郎和给事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都虞司之主官。额设二人,掌司事。
东晋地方军队之一。见“北府兵”。
官署名。辽朝处理上诉冤案的机构,有冤者到钟院击钟,以达于皇帝。始置于太祖时,穆宗时废,保宁三年 (971),景宗下诏恢复,并铸钟刻诏,说明所以废置之意。官署名。辽太祖神册六年置,民有冤可击钟使皇上知道
见“御笔”。
官署名。宋朝将作监所属机构,掌拣选京城内外退弃木材,区分长短曲直,合用者供营造,余作薪柴。设监官一人,以京朝官充任。宋将作监所属机构。掌收受京城内外退弃木材,按长短曲直进行选择,有用之材供给营造,其余
即“噶喇依章京”。
官名。清末京师高审厅属官。宣统三年 (1911) 置。一人,正六品,奏补。掌理看守所关押人犯事宜。
官署名。明太祖洪武十五年(1382)置,治所在云南楚雄府(今属云南),掌黑盐井食盐生产、税课、运销之政。设提举一人,从五品,同提举一人,从六品,副提举无定员,从七品,及各盐课司、各盐仓大使、副使等职。
官署名。秩从二品。隶宣政院。设于元世祖至元十六年(1279)到十八年之间,简称乌思藏宣慰司。掌乌思(前藏)、藏(后藏)、纳里速古鲁孙(阿里三围)军民政务。置宣慰使五员,同知二员,副使一员,经历一员。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