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散骑郎”。清朝王公府属武职官员。
官名。突厥领兵官,即“左杀”。
官名。唐玄宗时,以宦官为中使,承受表奏,经其上呈,而皇帝有所处分,则宣付中书门下施行。代宗永泰 (765—766) 中设专职,先后以宦官董秀、乔献德充任,掌承受表章,出纳王言。宪宗元和 (806—82
官名,为骠骑将军府官吏,掌府事,下有从事中郎二人,六百石,掌参谋议。有掾属二十九人,令史、御属三十一人。《后汉书·百官一·将军》:“比公者四,第一大将军,次骠骑将军,次车骑将军,次卫将军。又有前、后、
官署名。参见“仪制清吏司”。
海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。有一、二、三等航务官,其军阶分别为上尉、中尉、少尉,掌理海军航务。
将官名,金朝置。为军中主将或主帅,掌领兵征伐。武震总管,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司卉下大夫籍工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署名。元代于工部置右三部照磨所,秩正八品,掌兵、刑工三部钱谷计帐之事。主官有照磨一人,所属有典吏八人。
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户部五案之一。掌诸州上供钱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