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道
官署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置。设监察御史七人。南京都察院亦设三人。在本道之外协管户部,承运、赃罚等库,在京金吾后等十卫,及直隶常州、池州二府,定边、开平中屯二卫,美峪千户所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置。初为坐道,由掌河南道兼理。乾隆十四年(1749)设掌印监察御史、监察御史、均满、汉各一人; 属官有笔帖式、经承等。负责稽核福建刑名并稽察太常寺事务。
官署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置。设监察御史七人。南京都察院亦设三人。在本道之外协管户部,承运、赃罚等库,在京金吾后等十卫,及直隶常州、池州二府,定边、开平中屯二卫,美峪千户所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置。初为坐道,由掌河南道兼理。乾隆十四年(1749)设掌印监察御史、监察御史、均满、汉各一人; 属官有笔帖式、经承等。负责稽核福建刑名并稽察太常寺事务。
魏晋以后,朝官称台官,在地方代表朝廷行尚书省等事的机构则称为行台;为征伐而设置,任职人的权位又特重的,则称大行台,北魏称尚书大行台。见《通典·职官四》。官署名。北魏置。见“行台”。
见“检正官”。
官名。即仓部员外郎,唐玄宗天宝十一载(752)改,肃宗至德二载(757)复名仓部员外郎。
官名。①战国齐威王置。执法官。《姓氏书辨证》卷二引《世本》: “齐威王时有左执法公旗藩。”②三国吴置。员一人,与中、右执法共平诸官事。《三国志·薛综传》: “孙皓初,(薛莹)为左执法,迁选曹尚书。”官
官名。宋置,见“提举市舶司”。
①官署名。唐朝将作监下属机构,置于王屋(今山西王屋),掌采伐材木,有监、副监、丞、监作等属。②官名。唐朝将作监就谷监长官,置一员正七品下。官署名和官名。见“百工监”。
国民党政府总统府的内部机构。掌理有关机要电务事项。设主任、副主任各一人,秘书二人,科长二人,视察四人,科员二十人,雇员二人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匠师中大夫属官,佐匠师中大夫、小匠师下大夫掌本司事务。北周武帝建德二年(573),省六府诸司中大夫,以下大夫为长官,遂成为匠师司次官。宣帝即位,复置中大
官名。一作“修行”。汉朝置,为郡府小吏。东汉河南尹员吏九百二十七人,有循行二百三十人。三国魏、晋沿置。官名,汉置,为郡县佐吏,属门下之职,位在书佐下。《汉官》曰河南尹有循行二百三十人。三国两晋皆沿置。
官署名。北宋置,掌年额税炭木炭,以供内外之用,并向京城百姓出售。设监官,以京朝官及三班使臣充任。初隶三司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隶司农寺。官署名。宋置,掌储备薪炭以供百司之用。见《宋史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