税务处提调
官名。清末始置,北洋政府沿设,为税务处的佐官,见“税务处”。
官名。清末始置,北洋政府沿设,为税务处的佐官,见“税务处”。
明清吏部内部机构。明制有司务二人,从九品。清制有司务满、汉各一人,经承三人。掌收发外省衙门的文书。收到文书登记后,分交各司办理,并管理吏部任用吏员与杂役之事。厅下所属有承发科,额定设经承五人。
官署名。民国置,为市、县政府所属机关之一。掌理公共卫生事务,关于医院、菜市、屠宰场及公共娱乐场所等之设置及取消等事项,皆归其管。设局长一人,总理局务。官署名。为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内部分设的六局之一,下
即“太子三校”。
官名。金朝置。掌贩卖食盐以佐军用。曾设在阳武。
唐古特官。清设于后藏,属唐古特文官。员额不定,亦无一定职务。民国时期沿置。
官署名。①三国魏司马昭相国府僚属诸曹之一。设属一人。西晋以后不置。②御史台诸曹之一。两晋南朝置。设侍御史掌其事。官署名。三国魏置。为相国府诸曹之一,设属一人为长官。掌婚事,晋沿置。御史台也置,设侍御史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有诵训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,掌晓四方习俗,博通古事,识记掌故,以备王的咨询。北周地官府保氏下大夫所属有诵训中士,正二命;诵训下士,正一命。掌同《周礼》中的诵训。
汉朝郡县属吏,有内外之分,在政府办公的称内吏,在郡府县府外工作的为外部吏,如乡的有秩、游徼等。参看《后汉书·百官五·乡有秩》。
官署名。明成祖永乐五年 (1407) 置,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,属金台监。设圉长一人,从九品,下分各群,设群长,掌牧养马匹,以备军需。十八年并入太仆寺。参见“金台监”。
同“行理”、“行旅”。或称“行人”,①古代使者代称。《左传·僖公三十年》: “行李之往来。”杜预注:“行李,使人也。”《左传·昭公十三年》: “行理之命无月不至。”杨伯峻注: “行李亦作行旅,谓使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