符玺直长
官名。隋朝门下省符玺局次官,置四员,从七品上。
官名。隋朝门下省符玺局次官,置四员,从七品上。
殷朝置。负责教育的机构。相当于周朝的“小学”。《礼记·王制》:“殷人养国老于右学,养庶老于左学。”郑玄注:“左学,小学也。”
官名。民国时,兼理司法事务的县政府,设承审员,帮助县长审理诉讼事件。承审员由高等法院委任。民国二十五年县司法处成立,改称承审员为审判官。官名。北洋政府时期,凡未设法院的各县,应属初级审判厅或地方审判厅
少皞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。《左传·昭公十七年》谓是五工正之一,贾逵释为攻皮之工,为附会之说。参见“少皞”。
官署名。清光绪二十八年 (1902) 工巡总局设,三十一年,归巡警部。三十二年改隶民政部。专司救火之事,并分任巡逻、要差勤务。设总理兼统带一人,四品,辖官兵八百二十名,消防一、二大队、军乐队,内勤处、
官署名。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。秩正三品。仁宗延祐六年(1319)六月,由羽林亲军都指挥使司改立。统汉军万名,隶东宫詹事院下。置卫率使三员,副使二员,佥事二员。置营于武清,衙司在大都丽正门内。七年三月,
县的等级之一。北魏始分县为大、中、小三级,北齐改称上、中、下,每级中又分上、中、下,共为九等。隋初除京县外,依北齐之制,分县为九等,开皇十九年(公元599年)起,惟分上、中、下三等。唐制以六千户以上为
文书名。清朝在京衙门间的平行文书之一。清制,六科、各道、内廷各馆、内阁典籍厅、稽察房、中书科等处与各部、院、寺、监来往行文,均用之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属太子左、右卫坊,侍卫东宫,由太子骑官备身正、副都督统领。从七品。东宫武官名。北齐置,见“左右卫坊率”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属于国防部长,掌理关于国防物资的筹划与征购。设司长(中将或同等官)、副司长(少将或同等官)各一人。司内分设计划、生产、审核三组,组长为少将或同等官,组员为上尉至上校级军官或同
工商部直属机构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根据民国十八年(公元1929年)六月十日修正公布的《商品出口检验局暂行章程》规定,商品出口检验局各冠驻在地名以分别之,掌理出口商品的一切检验事务。设局长、副局长各一人(