签判
宋朝签书判官厅公事省称。
官名。签判是“签书判官厅公事”的简称,掌诸案文移事务。宋朝,在各州府选派京官充任判官时称签书判官厅公事,简称签判。宋代高承《事物纪原六·签判》:“宋朝之制,诸州府幕官大藩镇以京朝官签署节度观察判官者曰签判,治平中,避英宗嫌名改署曰书。”
宋朝签书判官厅公事省称。
官名。签判是“签书判官厅公事”的简称,掌诸案文移事务。宋朝,在各州府选派京官充任判官时称签书判官厅公事,简称签判。宋代高承《事物纪原六·签判》:“宋朝之制,诸州府幕官大藩镇以京朝官签署节度观察判官者曰签判,治平中,避英宗嫌名改署曰书。”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掌北院护卫之事,有左、右护卫司、总领左右护卫司等机构。设太师、太保、司徒等职。官署名,辽朝置,属北院官署,掌北院护卫之事。其官有北护卫太师、北护卫太保、北护卫司徒等。皇太后宫有左、右护
官名。北魏初期设,《文献通考·职官六》说:“掌伎乐及角使伍伯。”亦即掌奏乐演技之事。
官名,三国魏置,掌军垦屯田事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邓艾传》:“为都尉学士,以口吃,不得作干佐,为稻田守丛草吏。”
蒙、元怯薜执事名。又译豁儿赤、忽赤、货鲁直等,蒙古语,意为“佩带箭筒者”,掌佩带弓箭轮值宫廷之侍卫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有凌人下士二人,掌理藏冰出冰的政令。北周依《周礼》置掌冰中士,正二命;掌冰下士。正一命。属天官府膳部中大夫。
1、皇帝车驾次第的一种,后来也代指皇帝。《后汉书·皇后纪》:“侍御史护大驾卤簿。”注:“《汉官仪》曰:天子车驾次第谓之卤簿。有大驾、法驾、小驾。大驾公卿奉引, 大将军参乘,太仆御, 属车八十一乘,备千
皇帝赐给功臣以享受特殊待遇的一种凭证。又名丹书铁券、金书铁券、金券、银券、世券等。省称铁券。始于汉高祖,后代沿之。原以丹书于铁板,故名。汉朝仅为颁发给臣下的一种封侯及荣誉凭证。南北朝以后,始具有免罪免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依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五月二十三日公布的《省官制》规定,改民政长为巡按使,改省行政公署为巡按使署,为全省最高行政官署。取消行政公署原设各处司,而在巡按使公署内设置政务厅,作
官名,战国时齐国置,市官吏,掌市场事务。《史记·田单列传》:“泯王时,单为临菑市掾,不见知。”
官名。太平天国天王府置,属朝内典官。员额三十人,官阶为职同指挥。参见“典炮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