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河参政
官名。明置,据《明会典》记载宏治三年(公元1490年)令山东布政使司劝农二参政兼理山东河道。
官名。明置,据《明会典》记载宏治三年(公元1490年)令山东布政使司劝农二参政兼理山东河道。
即俸禄,官吏的“工资”,汉朝制度是,一半给钱,一半给谷。《史记·平津侯主父列传》:“汲黯曰:弘位在三公,奉禄甚多,然有布被,此诈也。”《后汉书·百官五》:“百官受奉例:大将军、三公奉,月(谷)三百五十
官名,汉置,为护羌校尉属官,掌文书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·使匈奴中郎将》。
官名。西汉卫尉所属有武库令一人,丞三人,掌收贮少府所属考功室所制造的禁兵器。东汉沿置,秩六百石,减丞为一人。西汉武库在未央宫东墙外,可能在王莽末年被焚毁,此后便废而不用。东汉建都洛阳,武库当亦在洛阳。
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,掌铨选人士。四品。
官吏“工资”中给米的部分称俸米。参看“俸”、《清文献通考·国用·俸饷》。
官名。南诏官,大府主将。
官名。北魏前期置。《魏书·官氏志》:“自太祖至高祖初,其内外百官屡有减置,或事出当时,不为常目,如万骑,飞鸿,常忠,直意将军之徒是也。旧令亡失,无所依据。”
官名。唐德宗贞元十六年(800) 始置,掌安邑、解县两盐池事务,有推官一人、巡官六人、院官各一人及胥吏若干; 贞元二十一年废,宪宗元和三年(808) 复置。官名。唐置,见“榷盐使”。
官名。南诏官,主客,由清平官、酋望、大军将兼。
清朝印信之一种。使用者多属低级机构或官员。如管理御园、礼部铸印局大使、各州县儒学、各省守备、各省驻防旗营佐领、盛京户部六品管庄、库大使、县丞、主簿、吏目、盐课所、批验所等用之。铜质直纽,尺寸、文体有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