精膳清吏司员外郎
官名。简称精膳司员外郎。明清礼部精膳清吏司副长官。佐郎中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膳部员外郎设,一人,从五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汉员外郎一人。七年增设满洲员外郎。后改设满洲员外郎一人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。改称光禄司员外郎。宣统三年(1911)改隶典礼院。
官名。简称精膳司员外郎。明清礼部精膳清吏司副长官。佐郎中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膳部员外郎设,一人,从五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汉员外郎一人。七年增设满洲员外郎。后改设满洲员外郎一人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。改称光禄司员外郎。宣统三年(1911)改隶典礼院。
官名。掌管宫中事务的女官。《后汉书·陈蕃传》:“侯览、曹节、公乘昕、王甫、郑飒等与赵夫人诸女尚书并乱天下。”李贤注: “女尚书,宫内官也。”三国魏亦置,《三国志·明帝记》裴松之注引《魏略》: “帝常游
官名。太子左、右卫率府所属勋府长官,统领勋府卫士,侍卫太子。
官名,金朝置。正八品,掌出入钱钞兑便之事。其佐官有副使一员,正九品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》。
官名。亦称吏曹都令史。两晋以来尚书省置都令史八人,协助尚书左、右丞管理都省事务,监督诸曹尚书,参与政要。权任虽重,用人常轻。至南朝梁始重其选,置殿中、吏部、金部、左民、中兵五都令史,梁武帝天监九年(5
元、明、清三朝掌管官府文书图籍之机构。元朝始署于翰林院,设典籍办理所属事务。明朝设于翰林院、国子监,分别设典籍一至二人。清朝设于内阁、国子监,分别设典籍一人或数人。唯内阁大学士以下皆无官印,如对外行文
将官名,金朝置。为军中主将或主帅,掌领兵征伐。神毅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官名。简称江南司员外郎。①清朝户部江南清吏司之副长官。佐理司务。然而亦有受堂官指派主稿或掌印,实领司事者。设满洲三人,汉一人,皆从五品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②清初刑部江南清吏司副长官。顺治元年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有掌节上士二人,中士四人,主管各种符节。北周地官府司门下大夫所属有掌节中士,正二命;掌节下士,正一命。所掌与《周礼》的掌节相同。
卫士名,汉置,掌待诏而射,故又名待诏射声士。属射声校尉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官名。初属少府。武帝元鼎二年 (前115)始属水衡都尉,有丞。职掌铸钱,为上林三官之一。新莽时民因私铸钱被囚送钟官罚作官奴婢者以十万数。东汉省。官名,汉置,掌铸钱,有丞。参看“钟官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