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“内城巡警总厅刑事巡查所”,参见该条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仿《周礼》怀方氏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职方中大夫属官,掌四夷远来之民,收其所献方物,安排其馆舍饮食。下设怀方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金朝置,为宣徽院副长官,秩正三品。参见“宣徽院”。
郡门下吏名。东晋置,《八琼室金石补正》九《建宁太守爨宝子碑》在小吏下另有威仪一人,亦为小史的一种,掌郡府中及太守出行时仪卫之事。
清末京师内城巡警总厅内部机构。掌保存并购置军装与器具,修理机械等事。设巡官一人,巡长一人,巡警四人。
官名。麴氏高昌国吏部长官。职掌同尚书。
官名。宋设此加官,散官无职事;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即“郭什哈辖”。
黄帝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。见“黄帝”。
官居要职的大臣。《管子·明法解》:“乱主之行爵禄也,不以法令案功劳; 其行刑罚也,不以法令案罪过,而听重臣之所言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