维那
僧官名。是汉语与梵语的合称。维即纲,那即梵语羯磨陀那的省称,意即寺院中管理僧务的知事僧,亦有意译为“悦众”者。佛教各寺院皆设,在上坐、寺主之下。见赞宁《大宋僧史略》卷中《杂任职员》。北魏、北齐置。诸州、镇、郡、县皆置,为沙门曹主要长官之一,分管各地僧务,管理僧祗户和僧祗粟等,位在各寺上坐、寺主之上。金朝置于各县,管理佛教事务,掌理僧尼词讼,三年一任。
僧官名。是汉语与梵语的合称。维即纲,那即梵语羯磨陀那的省称,意即寺院中管理僧务的知事僧,亦有意译为“悦众”者。佛教各寺院皆设,在上坐、寺主之下。见赞宁《大宋僧史略》卷中《杂任职员》。北魏、北齐置。诸州、镇、郡、县皆置,为沙门曹主要长官之一,分管各地僧务,管理僧祗户和僧祗粟等,位在各寺上坐、寺主之上。金朝置于各县,管理佛教事务,掌理僧尼词讼,三年一任。
官名。五代始置,为侍卫亲军步军统兵官之一,位副都指挥使下。宋朝沿置,为三衙军职。一员,徽宗政和四年 (1114) 定其品序在正任防御使之上,从五品。
①古代国君传达命令和征调兵将的凭证,用金、玉、铜、竹、木制成。上刻文字,分左右两半,右半在朝廷,左半在外官或兵将之手。国君有事,使节持半符至,外官或兵将合符以验真假。如兵符、虎符等。战国时两国关系的信
郡分职诸曹之一。汉代公府有仓曹,主仓谷事。郡府亦置仓曹,又称谷曹,主收民租,设有掾、史。《后汉书·戴就传》有仓曹掾,《两汉金石记》一一《苍颉庙碑阴》有仓曹史,《隶释》五《巴郡太守张纳碑》又有左右仓曹史
官名。清朝八旗中掌辖新营房官兵大臣。额设二十四人,满洲、蒙古、汉军每旗各一人。于都统、副都统内特简。任职一年,岁终更代。职掌与“管理旧营房大臣”同。其下属有新营房总管二十四人,章京三十二人,骁骑校三十
文书名。下行文。亦称“牌文”。清制,凡六部行文各道府以下,各省督抚行文司道以下,司道行文府厅以下,府厅行文知县以下,提督行文副将以下,总兵行文参将以下,副将、参将行文所辖游击、都司以下均用之。另,经略
官署名。初隶詹事院,后隶徽政院。秩从五品,领本处八千户。设达鲁花赤、长官、副长官各一人。至治三年(公元1323年)罢废。
官名。清末置,见“督办盐政处”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间曹操置,三国魏、南朝梁、北魏沿置。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五班,普通六年(525)刊正将军名号后罢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七品中,
东宫警卫机构。唐垂拱元年(公元685年)改左右内率府为左右奉御率府,其主官改称奉御率。神龙元年(公元705年)复旧。
官员或公务员降罚方式之一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规定,记大过和记过均为县知事惩戒的第三等。国民党政府在抗战以前规定,公务员考绩总成绩列第五等者得受记过处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