署人
官名。监狱看守小吏。战国秦置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法律答问》“可(何)谓署人、更人? 耤(藉)牢有六署,囚道一署旞,所道旞者命曰署人,其他皆为更人”。
官名。监狱看守小吏。战国秦置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法律答问》“可(何)谓署人、更人? 耤(藉)牢有六署,囚道一署旞,所道旞者命曰署人,其他皆为更人”。
南宋阁名。度宗咸淳元年(1265)置,以藏理宗御制。设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等贴职。宋阁名。咸淳元年 (公元1265年)置,收藏理宗御制文集。有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等职。
官名。宋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重定武臣阶官名,改三班借差置,位在进武校尉下、下班祗应上,属无品武阶官。金、元皆置,为武散官三十四阶第三十二阶。金为正九品下。元朝为正八品,敕授。武阶官名。宋政和中
官名。即“柔远清吏司郎中”。
禁军名。后周置,《五代会要·京城诸军》记后周广顺二年(公元952年)十二月,“以新收复秦、凤州所擒获川军,署为怀恩军。”
官名。南宋初年,凡有求于金国,即遣祈请使出使。官名。南宋置,是向金或蒙古求和与议和的特遣使。
官名。北魏置,掌招待宾客、少数民族朝聘等事务。领舍人、参军等官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五品上。后罢。官名。北魏初置,属大鸿胪。太和十五年(公元491年)改为主客令,掌四方宾客。
官名。魏晋南北朝置,位在司徒右长史上。魏、晋、宋六品,梁十二班、陈四品,秩千石;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定为四品上,二十三年改从三品; 北齐从三品。参见“司徒右长史”。官名,三国魏置,左、右长
官名。①春秋时楚、宋等国置。太宰之副。执政之一。《左传·成公十五年》: “向带为大宰,鱼府为少宰。”②宋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改尚书右仆射为少宰,令兼中书侍郎,行宰相之职。钦宗靖康元年(1126)
官署名。北宋哲宗元祐元年(1086)始置,属刑部,掌复审阅天下大辟狱案。南宋因之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丞相的属官,员额一人,官阶为职同军帅。参见“典乐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