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即弩坊丞,
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六年(1116)始置,为从七品贴职,作为特恩以授中级官员。官名。宋政和六年(公元1116年)置,为贴职之一。
使职名。唐代宗永泰元年(765) 曾以御史大夫王翊充诸道税钱使,催征榷酤之利。
官署名。清朝銮仪卫前所下设机构。顺治十一年(1654)置,掌扇炉、瓶盂、杌椅等。设掌印云麾使、掌司事治仪正各一人,共掌司事。
官名,北洋政府设置,见“乌里雅苏台佐理专员。”
官制用语。宋朝磨勘制度的一项规定。凡官员磨勘转官,皆有规定年限,如须四考或五考,若获朝廷特恩,得以减少一定年数,发给公据以资证明,称减年。实任年数加减年达到规定磨勘年限,即可提前转官。
汉朝议政制度,亦作庭辩。公卿百官奉皇帝之命会集朝廷,就施政方针或重大事件进行辩论。《汉书·窦婴传》: “上然之,赐婴食,曰‘东朝廷辩之。’”颜师古注引张晏曰: “会公卿大夫东朝,共理而分别之。”
官署名。明成祖上林苑监属署之一。永乐五年(1407)置,设典署一人,正七品,署丞一人,正八品,录事一人,正九品。掌苑地内莳艺瓜菜,以供上用。嘉靖元年(1522)革典署、录事。参见“上林苑监”。官署名。
即“札萨克”。官名。为蒙古语的音译,意思是“执政”。清代蒙古族住区分为若干旗,每旗的长官称扎萨克。大漠内四十九旗,大漠外八十六旗,每旗扎萨克一人,掌一旗政令;其佐官有协理台吉二至四人,管旗章京一人,副
官名。辽置,见“汉儿行宫都部署院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