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站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考绩

考绩

国民党政府对公务员的考核制度。依照国民政府于民国十八年(公元1929年)十一月四日公布的《考绩法》规定,公务员考绩分为年考和总考两种。年考是对公务员每年政绩的考核,一般分两次于六月份与十二月份分别举行,前者称为初核,后者称为复核,均由公务员的直属长官执行,按考试院颁发的表格中的各项标准对下属公务员进行考评,详细记载于表中,并加注评语,然后将考绩表密封送铨叙部审查。铨叙部于每年年终将各次考绩表审查完毕,评定公务员的等级,并分别决定奖惩。总考是对公务员的年成绩的综合考核,在第三次年考时进行,由各机关的长官负责,依照总考绩表的要求详细填写,加上评语,拟定公务员的等次,密封后送铨叙部,由铨叙部核定。对公务员的考绩,以其平时的工作、学识、操行三项作为标准,以百分制计算。其中学识与操行各占二十五分,平时工作成绩占五十分,根据总分核定公务员考绩的等级。八十分以上者为一等,七十分以上者为二等,六十分以上者为三等,五十分至五十九分者为四等,四十分至四十九分者为五等,四十分以下者为六等。总考则以九十分以上者为第一等,八十分以上者为第二等,七十分至七十九分者为第三等,六十分至六十九分者为第四等,不满六十分者为第五等,五十分以下者为第六等,不满四十分者为第七等。考核成绩以六十分为及格,但若平时工作成绩不足三十分者亦为不及格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乡君额驸

    见“额驸”。

  • 书直

    杂任职名。唐于集贤院置书直及写御书人共一百人,募擅长书法者为之,掌缮写经籍及御书。有官者称直院。宋称书直官,置于集贤院、昭文馆及史馆,为流外官。

  • 宗圣士

    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五品下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

  • 骑士

    犹言“骑兵”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钟会传》:“令骑士从陆道,步兵从水道顺流浮渭入河,以五日可到孟津,与骑会洛阳。”秦汉的地方兵种之一。骑士即骑兵,西北边郡产马地区多用之。《史记·灌婴列传》记文帝三年(公元

  • 使人

    官名。西周始置,春秋战国沿置。①使节。同“行人”。《左传·襄公十一年》:“书曰‘行人’,言使人也。”② 内侍供驱使之臣。《卫鼎铭》: “用飨王出入使人。”《管子·五行》:“天子出令,命左右使人,内御。

  • 洋遮衙

   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,主制造雨伞和旱伞。

  • 家令

    官名。①即“太子家令”。②即“公主家令”。③王国、侯国属官。掌国主私务三国魏置,八品。④王太妃、太子妃属官。三国魏王太妃置,九品; 晋汝南王亮太妃置; 南朝梁昭明太子妃置,因居金华宫,称金华家令。皆掌

  • 大国舅司知事

    辽官名。大国舅司佐吏。

  • 怀化司戈

    官名。唐德宗贞元十一年(795) 增置,为正八品下武散官,专授归唐将领,隶诸卫。武散官名。唐置,专授给少数民族首领,秩正八品下。

  • 国务院法制局

    北洋政府时期国务院内部机构之一。依照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七月十八日公布的《法制局官制》规定,掌下列事项:一、拟订法律、命令案;二、对法律、命令提出制定、废止或改正的意见;三、审定各部拟订的法律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