肴藏令
官名。北齐光禄寺肴藏署置为长官,从九品上,掌膳食器物鲑味等事。隋朝沿置,二员,从八品;炀帝大业三年(607)增为正七品。唐朝沿置,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改名珍羞令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旧,玄宗开元元年(713)定名为珍羞令。
官名。北齐光禄寺肴藏署置为长官,从九品上,掌膳食器物鲑味等事。隋朝沿置,二员,从八品;炀帝大业三年(607)增为正七品。唐朝沿置,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改名珍羞令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旧,玄宗开元元年(713)定名为珍羞令。
商朝所置教育机构。相当于周朝的“太学”。《礼记·王制》: “殷人养国老于右学。”郑玄注: “右学为大学,在王城西郊。”
官名。三国魏置,秩第八品,掌诸杂署事务。
官名。即“法制院副使”。
官名。清朝内阁之属官。康熙九年(1670),改内三院侍读学士设。额设满四人、蒙古二人、汉二人。分隶于满本房、汉本房、蒙古房各机构理事。秩从四品。掌章奏翻译、校阅等事。满、汉缺以通政使司参议、光禄寺少卿
见“提举譏察使”。
清末京师内外城各巡警分厅所属机构。掌管理清道、厕所、清道器具等事。设巡官、巡长、巡警等员。
官名。金朝称猛安,清朝改译为明安。见“猛安”条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庖人置,北周沿置。天官府膳部中大夫属官,员一人,其下设典庖下士以佐之。正二命,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庖人”。
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宫廷女官,二十四司之一。员二人,从六品。属尚寝局,掌园苑种植蔬果。唐朝改正六品。宋、金、明悉如唐制。明永乐 (1403—1424) 后归其职于宦官。女官名。唐、明皆置,属尚寝局。掌
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进贡丝织品的鉴定、标价、收藏及支出。《周礼·天官》: “典丝,下士二人,府二人,史二人,贾四人,徒十有二人”,“掌丝入而辨其物,以其贾楬之,掌其藏与其出。与待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