荆湖北道宣慰司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从二品,隶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。置司于中兴路(今湖北江陵),领中兴、峡州两路,安陆、沔阳、德安三府及荆门州,辖境包括今湖北省西南部。置宣慰使三员,同知、副使、经历各一员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从二品,隶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。置司于中兴路(今湖北江陵),领中兴、峡州两路,安陆、沔阳、德安三府及荆门州,辖境包括今湖北省西南部。置宣慰使三员,同知、副使、经历各一员。
官署名。元中统三年始置提领八作司,正九品;掌出纳内府漆器、红瓮、捎隻等。至元二十五年,改升提举八作司,正六品。至元二十九年,以出纳委积,分为左右两司。详见“提举右八作司”和“提举左八作司”两条。见《元
官名。北齐置,为三京县令之一,参见“邺县令”。
吏员名。宋代置于诸州:与帐司共掌攒造帐册。
本指未仕或不愿出仕的士人。宋朝用作授予学人隐居不仕者的称号。著名者有种放、魏野、林逋、孔旼、尹焞等,皆颁发诰身。
清朝官场用语。为州县官谒见长官时的自称。亦有高于州县官(如知府、道台等)而以此自称者,以示对上级的尊重和自谦。
官名合称,即左大将和右大将的省称。汉时匈奴和乌孙国等置,掌军事。《汉书·匈奴传上》:“置左右贤王、左右谷蠡,左右大将……”《汉书·西域传下·乌孙国》:“相,大禄,左右大将二人,侯三人。”
军阶名。清末新陆军次等官阶之一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军官员等级,分三等九级,始置。为次等第一级,任督队官、执事官等。秩视守备,阶正五品。宣统元年(1909)修订,军官冠以某队(步队、马队)、军佐
被贬降级的官吏。参见“左降”。
官制用语。即宋朝选人磨勘改官、官员除授差遣及举人应试时的推荐和保证人。依法举主须有一定员数和一定官职。被举者日后违犯名教或犯贪赃罪,则以不如举状连坐举主。宋制,凡选人磨勘出官,官员接受差遣和举人应试时
匈奴官名。屠耆为匈奴语“贤”,汉人因称左贤王,为单于手下最高官职。匈奴尚左,故常以太子任之。一般统率万余骑,居单于东方,最为大国。下各置千长、百长、什长、裨小王、相、都尉、当户、且渠等官属,以管理辖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