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站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营缮清吏司

营缮清吏司

官署名。简称营缮司。明清工部四司之一。掌理营建宫殿、陵寝、城廓、祠庙、仓库、廨宇、营房、府第之事,监管匠人、工役,备办物料,辨材分贮,以待兴工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置,设郎中一人,员外郎三人,主事四人。南京工部营缮清吏司亦设郎中一人,员外郎一人,主事三人。清顺治元年(1664)沿置。设郎中满洲四人、蒙古一人、汉一人; 员外郎满洲四人、汉一人; 主事满洲二人、蒙古一人,汉二人。所属有吏科、营造科、砖木科、柜科、夫匠科等办事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

官署名。明、清皆置,为工部四司的第一司,掌营建工程的事,凡宫殿、陵寝、城郭、坛场、祠庙、仓库、廨宇、王府邸第等之兴建,皆由其负责。其官有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一·工部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一·工部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王府典仗

    官名。明置,属“王府仪卫司”,见该条。

  • 义兵万户府

    官署名。元朝置。元末各地地主(主要是汉人)组织地方武装,抵抗农民起义军,自称义兵。惠宗至正十四年(1354)置南阳、邓州等处毛胡芦义兵万户府,管理并指挥本地各处地主武装,免除其差役。以后于汴梁等地又续

  • 管狱官

    监狱官名。清光绪庚子年(公元1900年)以后,改革官制,凡新旧监狱的主官一律称管狱官。

  • 行司徒事

    代行司徒之职。《后汉书·邓禹传》:“中元元年,复行司徒事。从东巡狩,封岱宗。”司徒即丞相,掌助天子理万机。参看“司徒”条。

  • (1)军队编制单位。春秋时各国多设有上、中、下三军。后来晋、吴等国曾扩展为五军、六军。《国语·齐语》记齐国以五人为伍,十伍为小戎。四小戎为卒,十卒为一旅,五旅为一军,员额为一万人。历代“军”的编制,人

  • 提领诸路铸钱官

    官名。南宋置,掌本路铸钱之事。官名。宋置,掌铸钱事。见《宋史·职官七·提举(点)坑冶司》。

  • 南行

    官场用语。宋朝官员被贬责到两广或江西瘴烟远恶和水土恶逆州县,称南行。

  • 工案

    官署名。宋徽宗崇宁三年 (1104),始于开封府所辖开封、祥符两县置,为县衙六案之一。大观二年 (1108),令诸县皆置。南宋临安府亦置。职掌仿工部。北宋大宗正司亦置,掌宗室外住屋宇修造之事,应办本司

  • 山人

    官名。一说即山虞。掌山林。《左传·昭公四年》: “山人取之,县人传之,舆人纳之,隶人藏之。”孔颖达疏:“山虞,掌山林之政令,知山人虞官也。”官名。春秋时鲁国设置,《左传·昭公四年》:“山人取之。“注:

  • 雄壮将军

    见“十雄将军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