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葆子

秦朝一种特殊身分的人,见于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法律答问》。其身分有两说:一说即汉朝的任子。《汉书·哀帝纪》:“除任子令”。颜师古注:“任,保也。”保与葆通,故葆子即任子。一说政府将前线官吏、将士之父母妻子集中守护,给予特殊照顾,作为人质,称“葆子”、“葆质”。《墨子·杂守》:“吏侍守所者,财足廉信,父母昆弟妻子有在葆宫中者,乃得为侍吏,诸吏必有质乃得任事。”即指葆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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