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京兆尹事
代行京兆尹职事。京兆尹掌治京师。参看“京兆尹”条。
代行京兆尹职事。京兆尹掌治京师。参看“京兆尹”条。
官名。金大定二十年(公元1180年)于尚辇局设收支都监,掌给受之事,秩正九品。泰和四年(公元1204年)设同监,大安二年(公元1210年)省。
官名。隋文帝开皇十六年(596)内侍省置二十员,以承门阁。以宦官充任。
官名。清末各机构中所设提调一职之副手。官名。为提调的副职,见“提调”。
宦官职名。明置,见“林衡署提督太监”。
官名。汉朝督邮为郡府属吏,职司监察诸县,地位重要。督邮分部设置,故其职名又冠于中、东、西、南、北之称。十六国北凉亦置,见《吐鲁番出土文书》第一丹哈拉和卓第九六号墓出土《中部督邮残文书》。官名,汉置,掌
官名。清末法部副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二品,特简。掌佐尚书管理部务,并监督本部厅司各官。尚书有事故时,代行其职权。宣统三年(1911),左侍郎改为副大臣,右侍郎省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人,以无职事朝官充任,掌祠祭画日休假令、受诸州僧尼道士女冠童行之籍,给剃度受戒文牒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祠部司复置郎中、员外郎,遂罢。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领催”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军中给事官。见“军中典官”。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掌收发文书。分设于朝中与军中,朝中的为天朝典官,员额四人,官阶为职同指挥,军中的为各军典官,员额二人,官阶为职同监军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铨选制的一项规定。选人授差遣、吏人出官皆理一定选限,称为守选。如留守、两府、节度、观察判官; 一选; 掌书记、支使、防御、团练判官,二选; 进士、制举,三选; 九经,四选; 五经、三礼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