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敦宗院
宋朝西外宗正司所属机构。参见“西外宗正司”。
宋朝西外宗正司所属机构。参见“西外宗正司”。
参见“十明将军”。
清朝对在非正式官缺内任职的称呼。凡在额定官署编制以外之机构任职,如总办、提调等,以及临时奉差委办某事之官员,其职务均称“差事”。
明清科举考试制度之一。明洪武四年(1371)首次举行。十七年颁为定制。清朝因之。每三年一次,在京师举行全国性考试。因试期多在春季三月,故又称“春闱”。又因由礼部主持考试,也称“礼闱”。每逢辰、戌、丑、
官名。东汉置。为司隶校尉及州部佐吏,主平法律。南朝宋亦置。官名,汉置,属司隶校尉,或诸州,掌评法律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四·司隶校尉》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掌南院护卫御帐之事。置太师、太保、司徒等职。官署名,即南院护卫府,辽朝置,掌南院护卫之事。其所属机关有:总理左右护卫司、奉宸司、二班院、宿卫司、宿直司等,属官有:南护卫太师、南
官名。唐太宗贞观十一年(637)置为从九品上武散官。宋朝沿置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。武散官名。唐宋置,秩均为从九品上。
官署名。明永乐五年(1407)始置,初属北京苑马寺,十八年随该寺并入太仆寺。掌蕃养马匹,以备军需。设监正一人,正九品,监副一人,从九品,录事一人。下辖清流、广蕃、龙泉、松林四苑,苑设圉长一人,从九品,
官署名。辽南面官。统天圣军,设都指挥使、副使、都监等职。
官名,东汉末年置,掌京城洛阳及北部郊区的治安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武帝纪》:“年二十,举孝廉为郎,除洛阳北部尉。”
官署名。为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内部分设的六局之一,下设四科。第一科所掌为:一、中央或地方巡警条例之颁布,及警员之编制与经费之计划事项;二、警察官吏之考绩事项。第二科所掌为:一、集会、结社、聚众事项;二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