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部尚书
官名。北魏尚书省西部曹长官。权任轻于南、北部尚书,且存在时间较短。
官名。北魏尚书省西部曹长官。权任轻于南、北部尚书,且存在时间较短。
官名。金正大元年(公元1224年)置,秩从八品;掌库藏之事。有副主藏为其副职。
官名合称。东汉于京师洛阳置左部、右部、东部、西部、南部、北部尉,典兵,负责京师治安,合称为六部尉。亦作六部都尉。曹操曾任洛阳北部尉。西晋沿置。东晋于京师建康亦置。北魏迁都洛阳后复置,初职任较轻,宣武帝
宋朝外都水丞省称。
官署名。北宋徽宗重和元年(1118)置,掌讨论强兵富民之法。以宰臣提举,详定官以侍从充任,下设参详官、检讨官。宣和元年(1119)废。
官署名。秦置尚方,汉因之,属少府。主制作御用器物。东汉末年分为左、中、右。或以为汉武帝时已分。然据西汉出土文物铭文,唯见“中尚方”,或即尚方之别称,因其在禁中,故名。三国魏、西周因之。据洪饴孙《三国职
特种司法人员选拔机构。北洋政府时期,称东省特别区域的法官为特种司法人员,其甄拔由“甄拔特种司法人员委员会”执行。委员会设委员长一人,由司法总长充任;委员六人, 监试委员一人, 均由司法总长选任。凡有下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北王府,员额二十人,官阶为职同总制。参见“典炮”。
宋朝内侍省都知简称。
官名。见“司稼寺卿”。
官名。即太子左卫副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