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站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警务局

警务局

官署名。为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内部分设的六局之一,下设四科。第一科所掌为:一、中央或地方巡警条例之颁布,及警员之编制与经费之计划事项;二、警察官吏之考绩事项。第二科所掌为:一、集会、结社、聚众事项;二、出版著作、新闻杂志事项。第三科所掌为:一、各种行政警察事项;二、消防事项。第四科所掌为:一、中央或地方巡警教育之计划事项;二、中央或地方巡警学生及其教员、职官之成绩事项。每科设科长一人,一等科员一人,二等科员二人,三等科员五人。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四月,北洋政府改称“警政司”,参见该条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县市史

    县市令的属员。见“县市令”。

  • 锦衣卫后所指挥使

    官名。明置,见“锦衣卫中所指挥使”。

  • 候补道

    清制,道员为捐官条例中所规定的最高一级,而道员实缺有限,捐纳道员的一般无实缺可补,仅能得到差委,这种被差委的道员称为候补道。候补道员的称谓。清制,道员为捐纳制度中报捐外官中的最高一级,热中仕宦的人多报

  • 奏曹掾属

    官名。见“公府奏曹”。

  • 虾伊巴额者库哈番

    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侍卫处主事”。

  • 注册局

    官署名。清末商部附属机构。光绪三十年(1904)设。掌商标等注册事宜。原由江海关、津海关管理的标牌注册局作为沪、津二分局,归其管辖。置章京六人,供事四人。清末商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年(公元1904年)

  • 内东头供奉官

    内侍官名。宋初置,后属入内内侍省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从八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内侍官名,改为供奉官。官名。宋代内侍省、入内内侍省皆置此官,掌内侍供奉。见《宋史·职官六》

  • 左宗侍下士

    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置,详见“宗侍下士”。

  • 细仗主

    武官名。见“朱衣直阁将军”。

  • 军械长

    海军相当官。北洋政府海军总司令处设置,掌军械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