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经院
官署名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五年 (980)下令营建,七年建成,中设译经堂、润文堂。八年,改名传法院。掌翻译佛经。
宋代掌译佛经的译场。太平兴国五年,诏令在太平兴国寺大殿西建译经院,中为译经堂,东序为润文堂,西序为正义堂。选通晓梵语文义者译成华语,再使人润色文字。八年改称传法院。见宋代宋敏求《春明退朝录上》、宋高承《事物纪原七·传法院》。
官署名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五年 (980)下令营建,七年建成,中设译经堂、润文堂。八年,改名传法院。掌翻译佛经。
宋代掌译佛经的译场。太平兴国五年,诏令在太平兴国寺大殿西建译经院,中为译经堂,东序为润文堂,西序为正义堂。选通晓梵语文义者译成华语,再使人润色文字。八年改称传法院。见宋代宋敏求《春明退朝录上》、宋高承《事物纪原七·传法院》。
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,主制造枪炮。
官名。战国秦置。掌理宫中巡查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法律答问》:“可(何)谓‘宫均人’:宫中主循者殴(也)。”
官名。辽置,为南枢密院的佐官。见“南枢密院”。
见“横班”。宋初武臣本官阶。见“横行”。
官名。 西魏, 北周冬官府司金中大夫典矿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渤海国十卫之一,相当于唐朝的十六卫,置大将军一人、将军一人。
官署名。简称理刑司。清朝理藩院所属六司之一。掌理“外藩”各部刑罚之事。顺治十八年(1661)置,以蒙古郎中二人为主官,下设员外郎、主事、笔帖式、经承等佐理司务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改隶理藩部。官署
郡门下吏名。汉始置于郡国,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》说:郡府“正门有亭长一人。”《后汉书·儒林传》记孙堪为县令,“谒府趋步迟缓,门亭长谴堪御吏。”可见门亭长职主守门纠仪。其下有门卒,见《汉书·韩延寿传》。晋
官名。北魏置。为后宫女职。《魏故宫御作女尚书冯女郎之志》:“十五蒙授宫内御作女尚书,干涉王务,贞廉两存,称莅女功,名烈俱备。”(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三二)参见“女尚书”。
官署名。金置,见“架阁库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