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刑部比部司次官。隋文帝开皇六年(586) 始置,掌本司籍帐,侍郎缺则代理其职。炀帝初废,大业三年(607) 又置承务郎,职掌略同。唐高祖武德三年 (620) 复置,从六品上。高宗、玄宗时先后随本
官名。隋置,属翊卫府,掌侍卫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下·十二卫》。
官名。北魏置,统方舞郎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 定为从五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
官名。辽朝置,为北面官。东部诸乣军监治官。始置于圣宗统和十四年 (996)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宾部中大夫南掌客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①尚书台曹名。参见 “选曹尚书”、“选曹郎”。②“吏部”别称。《宋书· 蔡兴宗传》:“前居选曹,多不平允。”兴宗曾任吏部尚书。③主管官吏铨选机构的通称。《晋书·祖约传》: “后转(丞相)从事中郎,典选
官名。简称“同平章事”。唐初以尚书令、仆射、中书令、侍中为正宰相,太宗时或以他官加此名义行宰相事,入政事堂议政。贞观八年(634)诏李靖三两日一至中书门下平章事,始有“平章事”之名。高宗永淳元年(68
官署名。金朝榷场与酒税相兼者称榷场兼酒使司。管理贸易及酒税。根据课税数额定立官吏人数。长官为酒榷场使,秩从七品。
参见“斋郎”。官名。北魏、唐皆置,属太常,掌入荐香灯、整拂神幄,出入神主等。见《通典·职官七·太常卿》、《魏书·官氏志》、《新唐书·太常寺》。
官名。指有官名而无固定职事的官,与职事官相对而言。汉朝无此专名。东汉献帝建安年间(196—220),曹操置散官骑从。北魏道武帝天赐元年(404)置散官五等:五品散官比三都尉,六品散官比议郎,七品散官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