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为中央研究院的长官。见“中央研究院”。
见“都提举万亿宝源库”。
官名。明初刑部都官部副长官。初二人,正六品。洪武十三年(1380)改一人,从五品。协郎中共掌本属部事。参见“都官部”。
明朝设置于京师顺天府的税务部门。凡四: 正阳门外、正阳门、张家湾、芦沟桥,掌商业税及财产税的征课。各设大使一人,以九品。
见“诸司使”。宋初武臣本官阶、宋承唐五代之制,置诸司使,初时尚有职掌,后渐成阶官,除特殊情况外,均无实际职掌,仅作为武臣叙迁之阶。诸司使分为东西两班,各有二十使。东班诸使有皇城使、翰林使、尚食使、御厨
官名。北宋真宗天禧四年(1020)置,以三品以上官充任。三品以下官领其事,则称管勾或权判。
国民党政府总统府的内部机构。掌理有关侍卫事项。设中将侍卫长一人,少将副侍卫长三人,上、中、少校侍从武官四人,上、中、少校侍卫官十六人,上、中、少校警务员十六人,上、中、少尉侍卫官十二人,上、中、少尉警
即“积庆宫南面行宫都部署司”。
又称加捐指分。清朝任官方法之一。清制:凡京外月选官,均由吏部掣签确定分发何省或何衙门。捐纳章程规定,凡候补官,只要缴足规定额数捐银,即可要求指定分发至某省或某衙门,谓之指分。
官名。见“向导处总统大臣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