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贬秩

即贬官、降职。《汉书·黄霸传》:“霸以外宽内明得吏民心,户口风增,治为天下第一。征守京兆尹,秩二千百。坐发民治驰道不先以闻,又发骑士诣北军马不适士,劾乏军兴,连贬秩。”


即降级,为官员惩罚方式之一。如《汉书·黄霸传》记黄霸“守京兆尹,秩二千石,坐发民治驰道不先以闻,又发骑士诣北军,马不适士,劾乏军兴,连贬秩,有诏归颍川太守官,以八百石居。”唐代对于考课成绩在“中中”以下的官员不予升级的,少数成绩过差者则予以贬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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