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站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贴职

贴职

官制用语。北宋前期,外任官带三馆及诸殿、阁职名。称为贴职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,宰执资格者带观文、资政、端明学士,侍从资格者带诸阁学士,余官带侍制、修撰、直阁,武臣带閤门宣赞舍人,皆称为贴职。每月领取一定数量添支钱,后改称贴职钱。


宋初承唐制置昭文馆、史馆、集贤院、分掌藏书、校勘经籍及修史之事,合称三馆;又置秘阁、龙图阁等藏三馆真本及皇帝御集。三馆与诸阁所置修撰、直馆、直阁、校理、校勘、检讨诸职,称为馆职。他官带馆职者,称为贴职,贴为附益的意思。宋初有集贤殿修撰、直龙图阁、直秘阁三等。元丰改制,不置昭文馆与集贤院,史馆并入著作局,惟以直秘阁为贴职,不经考试而任命,只作为恩数而已。政和以后增为集英殿修撰、右文殿修撰、秘阁修撰、直龙图阁、直天章阁、直宝文阁、直显谟阁、直徽猷阁、直秘阁九等。多授给大臣子弟、姻戚,钱谷文俗之吏亦有得之者,不为士大夫所重。孝宗淳熙中九等贴职著为令。后又续置直敷文阁、直华文阁、直宝谟阁、直宝章阁、直显文阁,地位在徽猷阁下,直秘阁上。南宋时集英殿修撰用以尊宠六部权尚书之补外官者,下待制一等;直阁为任帅臣、监司者贴职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大理院推丞

    官名。清末大理院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正四品。分刑科推丞与民科推丞,俱请简。刑科推丞,为刑科之长兼第一庭庭长,掌第一庭审判事并调度刑科一切事宜。民科推丞,为民科之长兼第一庭庭长,掌第一庭审

  • 燕京留守

    即公元938年后辽之“南京留守”。

  • 司录

    官名。①西周置。“录”即麓。司虞属员。掌山麓事务。②西魏、北周置。大丞相府、都督中外诸军事府及开府将军、诸州府重要僚属,总录一府之事。位在长史、司马下。置于大丞相府、都督中外诸军事府者地位尤重。命品同

  • 资政院

    官署名。清末中央咨议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宣布增设,次年设总裁筹办。宣统二年(1910)正式成立。掌议决国家预决算、税法、公债、法律(宪法除外),并其他奉旨交议事件。宣统三年九月,短时代行议会

  • 散县侯

    爵位名。北齐置,与开国县伯同为三品。

  • 光命将军

    见“十光将军”。

  • 制艺

    明清科举考试的文字程式。又叫制义,即八股文,因是制举应试文章,故有其名。清黄景仁 《两当轩集自叙》: “稍长,从塾师授制艺,心块然不如其所好。”

  • 武库令

    官名。西汉初为中尉属官,武帝太初元年(前104)改中尉为执金吾,仍隶之,有三丞,掌京师武库兵器,洛阳、大将军等处亦置。东汉沿置,秩六百石,主兵器,丞一员。三国魏置,七品,主藏兵器。西晋沿置,隶卫尉,出

  • 珍羞署令

    见“珍羞令”。

  • ① 主持掌管某事。《尚书·高宗肜日》: “王司敬民。”② 泛指官职。《吕氏春秋·审分》: “百官,众有司也。”《管子·小匡》: “制王家有轨,轨有长,十轨为里,里有司。”③官署名称。隋、唐以后历朝所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