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站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赈务处

赈务处

内务部直辖机构。北洋政府时期每当各地出现水旱等灾,其灾情比较严重时,一般即在内务部设置赈务处,负责赈济事务,事毕撤销。民国九年(公元1920年)十月,直、鲁、豫、晋、陕各省旱灾严重,除派员办理赈粜外,并发行义赈奖券,组织“国际统一救灾总会”,并于十月十六日公布《赈务处暂行章程》,设置赈务处。赈务处以督办一人为主官,由大总统特派,其下置会办一人或二人,坐办一人,均由大总统简派。并于十九日公布《办赈奖惩暂行条例》十三条和《办赈犯罪惩治暂行条例》四条,对于政府办赈人员侵蚀赈款的处分有具体的规定。国民党政府成立时沿置,直属国民政府,后改振务委员会,属行政院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给公锯

    宋朝勇敢、效用兵资级名。为八等资级最低一等,以授有战功者。

  • 磨勘京朝官院

    见“磨勘院”。

  • 上京路都转运司

    官署名。金朝置。掌本路税赋钱谷、仓库出纳、权衡度量。天德三年(1151)设于上京路济州。四年,改为济州路转运司。

  • 州尊

    对州长官的尊称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秦宓传》:“贫贱困苦,亦何时可以终身,卞和炫玉以耀世,宜一来,与州尊相见。”

  • 尚牧所提举

    官名。元至大四年(公元1311年)置尚牧所,属宣徽院,秩从五品,设提举二人为主官,下设同提举、副提举、吏目各一人。

  • 司驭寺

    官署名。即太仆寺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太仆寺。官署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改太仆寺为司驭寺,以司驭寺正卿与司驭寺大夫为正副长官。咸亨元年(公元670年)复旧。参见“

  • 龙虎将军

    武散官名。明朝置,武官正二品,加授。万历(1573—1619)时,曾加封建州卫左都督努尔哈赤龙虎将军之号。官名。金置龙虎卫上将军,正三品上,为武散官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武散官》。元代武散官中有龙虎卫上

  • 督捕清吏司员外郎

    官名。清朝刑部督捕清吏司副长官。简称督捕司员外郎。雍正十二年(1734)设。满洲一人,从五品。佐郎中掌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事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刑部改为法部,遂裁。

  • 师工

    周朝乐官统称。《国语·楚语下》: “宴居有师工之诵。”韦昭注: “师,乐师也。工,瞽蒙也。”乐师、乐官。《国语·楚语上》:“宴居有师工之诵。”注:“师,乐师也;工,瞽矇也。”

  • 总管畅春园事务大臣

    官名。清朝内务府所属畅春园之主管官。掌理畅春园及附近恩佑寺、恩慕寺、圣化寺、西花园、虎城等处事务。乾隆二十九年(1764)设,由皇帝特简,无员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