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站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赐爵

赐爵

国君或皇帝赐吏民爵位。战国时秦国制定二十等爵,以奖励军功、事功。秦及西汉沿之,依爵级赐与田宅,享受减刑、免役待遇,或有权役使无爵平民,及以爵位赎罪、赎免奴隶等。公大夫(七级)或公乘(八级)以上为高爵,皆令食邑。汉惠帝后军功赐爵渐形消亡,多于重大庆典时赐吏民爵位,文帝以后益轻滥。高爵移至五大夫(九级)以上,仅能免役,除列侯(二十级)外无食邑。公乘以下低爵徒有其名,与齐民无异,不享受免役等特权,不赐田宅。并实行卖爵制。武帝一度恢复以军功赐爵,设武功爵。旋废。东汉唯赐民低爵,且无实际优待。高爵唯置列侯、关内侯,又有县侯、乡侯、亭侯等名号。东汉末曹操又设名号侯、关中侯、关外侯,五大夫,以赏军功,皆不食租。魏晋南北朝所赐民爵对象并无定制,被赐爵位自一级至三级不等。后世仍有沿用,然具体制度不同。


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。秦自商鞅变法以后,实行军功爵制,各级官吏不论文武,只要立有军功即赐以爵位。战国时期其他六国亦曾仿行此法。汉代沿用军功爵制。汉以后历代均以封赐爵位作为官员升赏的一种方式,如清雍正时鄂尔泰以平苗功,授一等伯爵,世袭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扫寇将军

    官名。将军名号。三国魏置。晋、南朝宋省、置无常。宋八品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八班,拟略远将军等号,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改拟骁雄将军等号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

  • 判部事

    官名。宋初,国家财计归三司,户部无职掌,止置判部事一人,以两制以上充,以受天下上贡、元会陈于庭。见《宋史·职官三·户部》。

  • 复土将军

    将军名号。汉朝每于皇帝驾崩时临时设置,掌营造帝陵,事讫即罢。《汉书·文帝纪》: “郎中令张武为复土将军。”颜师古注引如淳曰:“主穿圹窨瘗事也。”颜师古注: “穿圹,出土下棺也。已而�之,

  • 仪仗军

    元代宿卫军在用于大祭祀时称为仪仗军。参见“宿卫军”。

  • 九品官人法

    魏晋南北朝任用官员的制度,其时门阀强盛,中央与地方的官员多由州郡中正所推荐的人员中选任,而中正品评人物分为九等,故称九品官人法,参见“九品中正制”。

  • 州军府功曹史

    官名。《金石萃编》一《宋宁州刺史爨龙颜碑》记南朝宋宁州龙骧府及镇蛮府各有“府功曹”一人,与功曹参军同置,显见功曹参军为分职诸曹,府功曹为閤内之职。然州吏有功曹,故军府功曹称“府功曹”,以与州职相区别。

  • 审定处

    官署名。清末学务大臣所辖六处之一。光绪二十九年(1903)设。置总办一人,帮办数人。负责审定各学堂教科书、参考书,检查私家撰述,刊布有关学务之书籍报章。三十二年,并入学部。

  • 前校令

    官名。西汉属将作大匠,与后、左、右、中并为五校。有丞,主领工徒掌修作事。成帝阳朔二年 (前22) 省。官名,西汉置。景帝时将作大匠所属工徒(工程兵)分为前后左右中五校,每校置令丞各一人,掌帅工徒修建宫

  • 护羌戎校尉

    官名。北魏置。掌管西部少数民族事务。前期多以征西、安西将军领此职,统兵,镇凉州或敦煌,兼任当地军事长官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三品下,二十三年改为从三品。北齐沿置,从三品。

  • 阁师

    清代,庶吉士称大学士为阁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