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周朝置。诸侯侍御小臣的官长。掌祭祀宾客飨享侍御之政令。位在小臣正之下,众小臣之上。《仪礼·大射》: “射人告县于公。公升即位于席西向。小臣师纳诸公卿大夫。”郑玄注: “小臣师,正之佐也。正相君,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天官府宗师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
官署名。即唐朝太常寺京城长安 (今陕西西安)、东都 (洛阳) 两郊社署,掌五郊、社稷、明堂之位,与奉礼郎设樽、罍、篚、幂。各置令一员、丞一员,另有典事、门仆、斋郎等属。
封号。清朝藏传佛教之职任喇嘛。分掌寺庙佛教事务。另有称教习苏拉喇嘛、额外教习苏拉喇嘛者,皆于京师设若干人。
官名,汉朝郡守的属吏,掌郡守内府钱粮财物出纳等事,有的属功曹。后世无。
官名。西周、春秋、战国置,又称宗伯,别称宗司。主司宗室礼法及宗庙社稷祭祀礼仪。明清时设为宗人府副长官,分置左、右二员。详“左宗人”。官名。周代诸侯、大夫、士皆置宗人,掌礼事,由家臣担任。周王置都宗人和
官名。金章宗泰和六年(1206)由判大宗正事改名,大睦亲府长官,从一品,置一员。官名。金初设大宗正府,泰和六年改称大睦亲府,掌敦睦纠率宗属钦奉王命。其长官称判大睦亲事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大宗正府》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流外三品勋位。
官名。北齐置,太子司藏署次官,流外。隋朝沿置,员三人。唐朝员二人,从九品下。
参见“光禄丞”。官名。为光禄寺卿的佐官,其地位仅次于少卿,掌衙署内部事务。见“光禄寺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