逍遥公
爵号。北周韦琼辟官不应,被封此爵。见《周书·韦琼传》。
爵号。北周韦琼辟官不应,被封此爵。见《周书·韦琼传》。
文书名。清朝“题本”之一,与“通本”对称。清制,在京部院衙门之题本直接送达内阁,俗称“部本”。参见“通本”。
同“鳌禁”,见“鳌禁”条。宋朝岳珂《桯史》九:“庆元间,有宿儒以文名,入鳌掖为承旨。”
唐古特官。清设于前藏,为达赖宫中之宫,员额一人,总管宫中之事,并管理达赖的私人印信。民国时期沿置。
官名。秦置。入汉因之。属廷尉,秩千石。东汉省。参见“廷尉左监”。官名,秦汉皆置,俸千石,掌逮捕审判罪人。东汉省右监而留左监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廷尉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二·廷尉》。
官名。明洪武十六年 (1383) 置,为都察院正官,左、右各一人,初正五品,十七年升正四品。建文元年 (1399) 革。成祖即位复置,南京都察院亦置,无左职。佐都御史、副都御史,掌都察院事。又称“佥院
官名。元朝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,隶乌思藏宣慰司,治所在今西藏日喀则县霞炉乡。
官署名。北宋置。掌盐泽之禁令,使民入粟边郡给钞,按钞给盐以足民用。凡盐价高下及文钞出纳多寡之数,皆由本司掌管。参见“制置解盐使”。官署名。宋置,掌盐泽禁令,使民入粟塞下,子钞给盐,以足民用而实边备,掌
官名。清朝福建船政长官。同治五年(1866)置。一人,特简。初为钦差大臣,正二品,光绪四年(1878)后,曾数次由地方巡抚、总督、将军等兼任,品秩不定。掌理福州船政局轮船制造事宜。
官名。王莽置四岳官,东岳太师,南岳太傅、西岳国师,北岳国将。西岳国师典致时阳,白炜象平,考量以铨。掌安全监督权衡赏罚。见《汉书·王莽传》。
官名。即尚食直长。官名。隋唐为尚食局的佐官,金为尚食局的属官。见“尚食局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