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守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以后,诸郡加置一员,位次太守,协助掌本郡政务;京兆、河南所置则谓之内史。
官名。隋炀帝于诸郡各加置通守一人,位次太守,而京兆、河南则称内史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下·罢州置郡》。清代称通判为通守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以后,诸郡加置一员,位次太守,协助掌本郡政务;京兆、河南所置则谓之内史。
官名。隋炀帝于诸郡各加置通守一人,位次太守,而京兆、河南则称内史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下·罢州置郡》。清代称通判为通守。
指汉灵帝时十二位祸国殃民万人恨的十二位常侍。《后汉书·宦者列传·张讓传》:“灵帝时,讓、忠并迁中常侍,封列侯,与曹节、王甫等相为表里……是时讓、忠及夏恽、郭胜、孙璋、毕岚、栗嵩、段珪、高望、张恭、韩悝
官名。见“司宰寺”。
官署名。明置,掌造货币。主官有大使一人,秩从九品;副使一人佐之。
清朝官缺之一。亦称汉军官缺。指为有汉军旗籍身分之官员而专设之额缺。钦天监正六品秋官正定为其额缺,内阁侍读、典籍、中书、部院堂主事、大理寺寺丞、太常寺博士、钦天监灵台郎、司晨博士、部院衙门笔帖式,皆定有
官名。元朝地方行政机构安抚司之职官,位副使之下。明清沿元旧称,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,武职。系土官官署安抚司之职官。湖广、四川、云南等省设有。正七品。有自己所辖之土兵及地区。世袭,其承袭事隶兵部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军中给事官。见“军中典官”。军中杂职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员额一人,官阶为职同监军。管理伤病官兵饮食汤药。
清代内阁内部机构。乾隆嘉庆间设立,又称红本处或收本房。专掌收发红本。题本用红笔批写谕旨,凡批示过的题本称为红本,交由红本处每日发给六科传抄,年终缴回汇集,贮入红本库。本处职官由大学士在满、汉中书内派委
官署。过去的朝寺,类似今天中央的部。晋朝潘安仁(岳)《在怀县作》诗:“登城望郊甸,游目历朝寺。”(见《文选》)。
官名。春秋时郑国置。主设坛和行舍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八年》: “子产相郑伯以如楚。舍不为坛。外仆言曰: ‘昔先大夫相先君适四国,未尝不为坛。’”官名。春秋时郑国设置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八年》:“子产相郑伯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九班,拟扫狄将军等号,大通三年(529) 定制时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