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政院副使
官名。元置,为通政院的佐官,见“通政院”。
官名。元置,为通政院的佐官,见“通政院”。
参见“雕”
官名。金正大元年(公元1224年)置,员额二人,秩从六品。掌太后宫传达之事。
官名。清朝鸿胪寺之属官。协掌傧导及行礼唱赞之事。乾隆五十九年(1794)增设。初为四人,嘉庆十七年(1812)定为六人。
即“民曹郎”。
官名。①隋朝至明朝各代省、台、监部分官署次官通称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于殿内省、秘书省、太史监、将作监、少府监置; 五年都水监加置。唐朝多所沿置,并改殿内为殿中、太史为司天台,内侍省新置,都水罢。
左、右补阙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一五《官称别名》: “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”,“补阙(今司谏) 为中谏,又曰补衮”。
官名。北周置,司卫上大夫属官,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 罢。
清朝布政使之别称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夏官府大驭中大夫衔枚中佐官,正一命。
辽、金、元官署名。辽代有皇太后、皇太妃、皇后、近位、皇太子、亲王等祗应司,职掌不详。金属工部、掌给宫中诸色工作。设提点、令丞、直长、收支库都监、同监等官。提点、令、丞领司事,秩从五品、从六品、从七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