遂法中士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遂法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遂法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官名。西夏置。意为“大王”。西夏党项语“宁”即王,“令”即大。景宗显道元年(1032),元昊立官制,以此为蕃官名称之一。
官库名。宋朝置,隶太常寺,掌收储大乐祭器,设专知官一人,库子二人。
战国秦官长的部属随员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 ·传食律》: “御史卒人使者”。
官名,汉置,为校级武将,掌领骑兵。《汉书·扬雄传》:“校骑万师。”注:“师古曰:校骑,骑而为部校者也。”
官名。南朝宋置,陈超曾任此职,参见《宋书·符瑞志》。
代行大将军职事。《后汉书·寇恂传》:“乃拜恂河内太守,行大将军事。”凡将军皆掌征伐。参看“大将军”条。
官名。北魏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六品上。官名。北魏置,六品上,掌管文书等事。见《魏书·官氏志》。
官名。三国魏改民曹尚书置,为五曹尚书之一。两晋、南朝皆置,为尚书省左民曹长官。魏、晋、宋、陈皆三品,梁十三班。北魏初亦置,后改置度支尚书。唐人修《隋书》,避唐太宗讳,改称“左户尚书”。官名,三国魏改民
“州牧”别称。州郡长官的别称。《汉书·朱博传》:“今部刺史居牧伯之位,秉一州之统。”《三国志·蜀书·刘焉传》:“焉睹灵帝政治衰缺,王室多故,乃建议言:刺史、太守,货赂为官,割剥百姓。以致离叛。可选清名
官名。魏晋北朝与都兵郎互称,为尚书省都兵曹长官。参见“二千石郎”。